浙江在线02月01日讯 21岁的云南籍男子肖某和同伙王某共同对绍兴女子韩某实施抢劫,因韩某的机智与自救,加之肖某担心自己分不到抢劫的赃款,肖某遂趁王某不备,随韩某一起驱车从义乌返回绍兴,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1月30日,犯罪嫌疑人王某和肖某因涉嫌抢劫罪,被越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这一场原本惊心动魄的劫持,何以最终得以化解,这一切的背后,究竟发生了什么?
5天时间准备,深夜劫持开车女孩
两个劫匪相识完全是偶然。王某今年36岁,贵州人,肖某年仅21岁,云南人。两人于2011年12月5日在金华市的一家劳务市场里相识,都因为找不到合适的活干,便有了种同是天涯沦落人的感觉。于是两人在市场外聊了起来,聊着聊着,王某便说了句,“没钱,我们去抢吧,赚一把走人。”肖某沉默了一会,表示“也只有这样了”。
2011年12月7日,两人相约来到了绍兴。他们在市区找了家小宾馆住了下来,买了两把尖刀等作案工具,王某还用纸板等物做了一个假炸弹。花了5天时间一切准备就绪,2011年12月12日傍晚两人来到了世茂广场,寻找作案对象。一直等到深夜11点20多分,还找不到下手的机会。不久,王某推醒坐在石凳上渐渐睡着了的肖某:有目标出现了。
两人慢慢地靠近一名正要走上红色轿车的女子。王某走在前面,肖某跟在后面。王某左手拿着刀,右手拍了拍女子的肩膀,说“不要动,动我就捅死你。我们包里装的是炸弹,你的脖子上架的是尖刀,你得跟我们走!”女子姓韩,26岁,绍兴本地人。一见这阵势,惊呆了。但随即镇静下来,轻轻转过头,顺着劫匪的话回了一句“我不动。”
韩某被逼着上了车,这时肖某怕其报警,一把夺过韩某的手机。王某坐在副驾驶位子上,肖某坐在韩某后面。韩某发动车子后,王某的左手还抓着韩某的肩膀,右手拿着刀,坐在后面的肖某手里抱着一个包,说包里面是炸弹。两人要韩某把车开往义乌。王某后来向警方供述中称,他们去义乌,其实是因为他要去金华找自己的女朋友。
在车上,王某假装打电话,说自己要去的地方是泰国,已被警察通缉,急需钱。边说边吓唬韩某,不要有侥幸心理,要老实点,炸弹和枪都不是闹着玩的。韩某说自己身上没钱,银行卡里有3万多元,要的话可以给他们。
暗夜深沉,韩某紧张地驾着车。
一路”很配合“的女孩,突然发动车子
转机出现在即将驶离绍兴高速路口的一个加油站里。到了加油站,王某不停地对肖某说,到了加油站一定要看好韩某,不能让她动,如果有问题,立即采取措施。肖某还没说什么,一旁的韩某当即表示,她一定“配合”,不会动的。
加完油,王某看到韩某果然“配合”,便渐渐放松了警惕。而此时,韩某利用两人稍有放松的心理,开始动脑筋脱身。韩某从两人的行为举止上看,发现年纪较小的云南人肖某,还不是个坏透了的人。韩某于是说自己被劫持家人一定非常着急,希望他们保证安全。两人没作声,但韩某感觉得出来,肖某明显“心动”了,态度有些和缓下来。
车子转眼到了义乌出口。到了义乌郊区,王某看到了一个银行取款机,持刀要韩某下车拿着银行卡去取钱。韩某取了3000元钱递到王某手上。接着车子来到一个偏僻的地方,王某说稍停会,要休息一下。这时王某见肖某说话口气有些软弱,就恶狠狠地对肖某说:“不能心软,这事要做成功啊!”肖某表面答应,但心理上已有所动摇。王某一气之下拨下车钥匙,表示绝不能让韩某跑了。
2011年12月13日早晨5点多,车子到达一个高速路口,王某突然说要停车下去方便。
王某下车了。但他很快听到背后传来阵阵发动机声,回头一看,韩某已驾着车飞奔而去。虽然王某知道肖某也在车上,但此时,王某感觉他已控制不了肖某了。的确,车子发动时,肖某一开始呆了一会,但随即要韩某把车子开快点,说他其实对韩某还是挺同情的。
路上,韩某开始给肖某讲做人的道理,肖某听着。韩某说:“放了我,对你对我都有好处,尤其对你好啊。你跟着他(王某)干,不会有什么好下场的,最后也会被警察抓住。”肖某点头称是。而此前的一幕,也让肖某对王某心存芥蒂。当时他身上缺钱,吃早餐时见王某怀里揣着韩某刚从银行取款机上取来的的3000元钱,就上前问王某借钱,并顺口说了句:“等会钱怎么个分法?”王某脸上的表情瞬间变得很不情愿。他拿出100元钱递给肖某。肖某当时的感觉是,就是这100元钱王某也是极不情愿给他的,等会要分钱给自己,可能性几乎是零。想到这里,肖某觉得自己现在回头还来得及。
半路上,肖某把假炸弹、刀、手套、帽子都给扔了。2011年12月13日下午1点左右,回到绍兴后,韩某立即打电话找来朋友。而肖某表示,愿意跟着韩某一起去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当天傍晚7点多,王某在金华永康市区一家旅馆内被警方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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