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台州市椒江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团伙卖淫案。
该团伙由13人组成,近四个月时间,在台州椒江某四星级酒店组织陈某、孙某、马某等数十名女性卖淫2000多次。
团伙成员舒海燕是湖南人,她伙同前夫成立了该卖淫团伙。
由于要支付给酒店200多万元房租,50万元押金,没那么多钱,舒海燕找到了台州某政府机关的两个人员入股。
最后因为退股引发矛盾,遭人举报,案发,被警方查获。
平均每天有近200个男顾客光顾
舒海燕,湖南人,今年39岁,曾经吸过毒,被关进过看守所。
一个偶然的机会,她跟前夫殷帆来到了台州。
2010年12月10日前后,舒海燕和殷帆伙同老乡童昌国,承包了位于台州经济开发区的方远国际大酒店四楼的康乐中心,用于组织女性卖淫。
这个卖淫团伙有两本账目,一本是针对失足妇女的,一本是针对嫖客的。
哪个小姐出台了,就在她号码牌下打个钩,写下应该分给的小费。
针对嫖客的记录嫖客的号码牌、消费金额。
所有账本,都以客人入住酒店的方式登记下来,还可以提供发票,或者计入房费。
最年轻的被告人是19岁的杨某,他是这个卖淫团伙中级别最低、工资最少的保安人员,他的职责是在酒店一楼大厅负责望风,拿着对讲机,看到有警察来了,就及时通知楼上。
团伙共有3个女性,一个是老板舒海燕,另外一个是女领班(妈咪),还有一个就是级别很低的女清洁工。
庭审中,13人组成的卖淫团伙内幕被层层剥开,团伙分工十分明确。
失足妇女来自全国各地,以湖南籍女子为主,多的时候有三十多个。平均每天有近200个男顾客光顾,最少的时候也有四五十人次。
平时,主要是在康乐中心4楼的贵宾房提供服务,如果风声紧,就会带到酒店客房服务,康乐中心支付房费给酒店方。
在做笔录的时候,多名失足妇女说,女老板舒海燕等人逼迫她们,每天要报到,每个月接客要在10人以上。一个小姐每天出台多的有十多次,少的也有五六次。每个月只能在来例假的时候请假,否则要罚款,罚款金额是10天台费。
部分嫖客信息泄露
警方现场抓获了数名嫖客和多名失足妇女,拍摄了照片,在笔录中有记载。
作为证据被展示时,虽然媒体报道做了模糊处理,熟悉的人从照片上,还是隐约能认出当事人是谁。
此外,刷信用卡支付嫖资,或将嫖资挂在房费中公款消费的顾客信息,被办案机关掌握。办案机关从POS机刷卡记录和住宿登记信息,找到这些嫖客收集证据。
这犹如定时炸弹,让许多有身份的男嫖客十分担心丑闻被曝光。当场抓获的男嫖客,警方大多做了罚款5000元的治安处罚。被查获的小姐,部分被治安处罚,部分被拘留,还有一些人被另案处理。
在法庭上,公诉机关给出了量刑意见。
被告人舒海燕、殷帆(前夫)、石德卓、郑宇等4人,组织多名女性卖淫,时间长次数多,属于情节特别严重,检察机关建议以组织卖淫罪定罪处罚。组织卖淫一百次以上,将会被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到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由于涉案人员众多,法院没有当庭宣判,法官表示,预计本周四会宣判。
据都市快报 记者 孙自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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