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父亲借车让儿子练手 无证驾驶酿车祸
2012年02月16日 17:06:45
浙江在线02月16日讯 昨天,嫌涉无证驾驶肇事的李某,被鄞州警方处以治安拘留10天、罚款2000元。当天,李某的父亲神情悲戚地说:都是我的错,给孩子练车竟把他送进了班房。
2月5日下午,鄞州下应交警中队接到指令,称环城南路东苑立交桥附近一辆轿车与一辆电动车发生碰撞,电动车车主受伤。民警赶到现场发现,肇事轿车里坐着两人,经询问是一对父子,而肇事的竟是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儿子,所驾驶的车辆也是别人的。通过进一步调查得知:原来父子俩是在汽车4S店给自家的车子做保养,因急需用车,就借了4S店里的车。由于儿子正在参加驾考,父亲就把别人的车子交给儿子练习,当车开到环城南路东苑立交桥时,驾技还不到位的儿子竟将一辆电动车撞上了。
根据相关法规,鄞州警方对那名父亲作出吊销驾驶证并罚款2000元的处罚,对其子给予拘留10天并罚款2000元的处罚,并赔偿电动车车主的损失及支付医疗费用。
宁波日报 记者 朱和风 通讯员 陈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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