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2月22日讯 从去年的杭州快递爆炸事件到前不久广州快递包裹炸弹案,快递的安全问题被越来越多地关注。上周,北京市邮政局发布《关于实行验视盖章制度的通知》,要求3月1日起快递企业在收寄快件时,必须当面验视交寄物品并加盖一个叫做验视章的印章,直指快递安全问题。
昨天下午,记者也从省邮政管理局了解到,从今年5月1日起,我省所有快递公司都将执行新的规定——《快递服务》系列国家标准。其中有一点很引人关注:“寄件人拒绝验视可不予收寄”。
盖“验视章”早已有之: “谁收寄,谁负责”
其实,验视章早已有之。浙江省邮政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对于经常去邮局收寄物品的市民来说,“验视章”并不陌生,因为这个制度就是起源于邮局,多年来邮局一直在沿用验视盖章制度。
具体来说,大家去邮局寄物品时,收寄人员拿到物品会打开确认,看一看所寄的东西和单据上写的内容是不是一致,另外还要看一看是否在邮寄范围之内。然后会在包裹或者是这个快递详情单的右上角加盖一枚长方形的验视章,上面有“已验”的字样,并且留出了重量和验视人签名的位置,由收寄经手人来填写。这就是谁来收寄,谁负责的制度。
浙江邮政表示,验收制度一直作为对快递企业的要求,但在实际执行中存在良莠不齐。
快递执行“国标”,寄件人拒绝检查,不予收寄
从今年5月1日起,浙江省所有快递公司都将执行新的规定——《快递服务》系列国家标准。其中有一点很引人关注:“寄件人拒绝验视可不予收寄”。新的标准是由去年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的。
标准规定:营业场所收寄时,快递服务组织应告知物品禁限寄规定,用户应将快件内件的种类和性质告知收派员;对用户交寄的信件,必要时快递服务组织可要求用户开拆,进行验视,但不应检查信件内容;对用户交寄的包裹和印刷品,快递服务组织收寄时应当场验视内件,用户拒绝验视的,可不予收寄。
而经过验视,收派员仍不能确定安全性的存疑物品,应要求寄件人出具相关部门的安全证明,否则,不予收寄。收派员收寄已出具安全证明的物品时,应如实记录收寄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收寄时间、寄件人和收件人姓名地址等内容,记录保存期限应不少于1年。
注意到,早在2011年8月,国家邮政局首次颁布了《快递业务操作指导规范》。《规范》提出,快递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快件收寄验视制度。而新的国标内容似乎没有太大变化。
业内人士认为之前规范属于行业标准,此次是上升为国家标准,执行力度无疑会更大。
如何分辨危险品,快递员觉得有点难
昨天,记者带着新标准采访了快递公司、快递员和消费者,大家对新标准的态度并不相同。
众多快递公司明确表示坚决执行国家标准。圆通速递已于2月16日在官方网站上发布通知,要求严格执行“开箱验视”制度,把好每一件快件揽收的验视关。顺丰快递也表示,将会要求各营业点对员工进行培训。
不过,让很多快递公司为难的是,分辨是否是危险品,有的时候需要很强的专业知识,而这对一线的快递业务员来说无疑是不可能的。“即使我们对快递员进行培训,但还是有局限的,不可能让所有快递员都成专家。”一位快递公司的工作人员无奈地说。
最叫苦的还是一线的快递员,采访中,不少快递员都认为新标准执行难度很大。“我觉得最难的是上门取件,大部分情况客户都会提前包装好,如果我们要求打开包装,会遭到很多人的抵触。”小张是申通快递的业务员,负责杭州体育场路周边写字楼业务,他坦言,最终还得听顾客的。
新的标准保障了安全,很多消费者都很支持,但大家有一个顾虑就是觉得太麻烦,甚至有不方便的感觉。“如果是每件物品都要开箱验视的话,真的会很不方便,如果是寄送比较隐私的物品,本来就不想让人知道,还要打开岂不是……”朱桓是个网购族,经常收寄包裹。
快递实名制暂未执行,细则仍待确定
此前,快递实名制备受关注,目前,公安部已经在浙江绍兴进行了试点。而在上海世博会期间,也在上海试行过一段时间。一旦正式开始试行,客户寄快件时需要出示身份证,快递公司业务员要开包检查、核实寄递物品,还要将这些信息登记输入电脑,而收件人也必须出示身份证接收快递。业内人士表示,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快递安全系数。
但记者注意到,即将于5月1日执行的新标准中并没有对实名制的要求。对此,邮政部门表示,实名制的推广还没有具体的时间表,还需要相关部门间的协调。
对于快递公司担心快递员专业技术无法辨别危险品,快递员抱怨开箱检查难度大等一系列实际难题。
邮政部门表示,具体的执行细则还要等待国家邮政管理局的统一部署,在得到明确指示后,将组织全省快递公司进行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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