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2月23日讯 如果从1998年杭州首次经济适用房的申请开始计算,杭州保障房的建设已走过了14年。这些年来,保障房制度确实越来越完善,体系丰富,受益人群扩大。但新的问题也冒出来。近日记者走访了杭州的多个社区,了解了保障房申请过程中的一些问题和案例,发现保障房的一些尴尬之处。
案例一:智力残障者,申请到了保障房却没法住
杭州人吴某,48岁,三级智力残疾,单身。吴先生去年申请到了一套公租房,位于丁桥的单身公寓,面积在50平方米左右。
据了解,原本吴先生与父母蜗居在杭州翠苑小区30余平方米的房子内。他的父亲已经有81岁高龄,母亲近70岁,患有白血病,家里经济拮据。而他自己本身因患有残疾,无法工作,每个月仅有575元的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和区一级的补贴50元。
“依吴先生的条件,符合公租房的申请条件,但他靠自己根本无法负担房租,而且智力有障碍,一个人生活会有问题。而且他的父母有房,按规定不能与他同住。”吴某所在社区的童主任说。
吴先生的母亲也不放心智障的儿子自己生活,她说:“我们两老人年纪大了,又都有病痛,我们走了以后,儿子怎么负担得起房租?但不申请公租房,家里实在太小,儿子又没地方住。”她的打算是,最好能把申请到的公租房转租,补贴下家用,但这样一来就违规了,眼看着公租房申请到手却只能空在那里。
记者语:残疾人的生活一般会存在自理困难,没有家人的帮助通常无法独自居住,但申请时又往往只能以个人名义。若是不去保障房内居住,就白申请了;去住吧,得有人陪同,这就又违反了规定。这类特殊人群,怎么既能改善他们的居住条件,又符合政策,现在似乎还没有很好的解决方案。
案例二:新婚小夫妻,有房住但仍符合经适房申请条件
小陈,去年5月结婚,正在申请经济适用房。小陈和新婚妻子并非没有房子住,他们的婚房是回迁房,但房产证上是小陈父母的名字。“我爸妈的老房子拆迁后,分了两套房子,其中一套做了我们的婚房,两室一厅,挺不错的。”小陈说。
小陈夫妻收入不高,两家的家境也是一般,若不是正好男方家拆迁,还真是连结婚都没有房子。而小陈的父母为了拆迁能多得一些面积,分到两套房,已几乎花光了所有的积蓄。
小陈夫妇现在名下无房,考虑到现有的状况,决定申请经济适用房,从目前的申请条件看,都符合。他盘算着以后两人还是住婚房内,另一套拆迁房出租,经适房给父母住。
记者语:像小陈这样的,其实并非没有房子住,只是房子在父母的名下。说起来他们确实符合经适房申请条件,但他们也占用了那些真正没有房子的人的名额。对这类人,到底能不能申请经济适用房呢?
案例三:我想退掉经适房,但没法退
罗女士,已购买了经济适用房,但离杭州市区很远,且经适房没有配套的好学区。现在孩子要上学,她希望到市区买一套小点的商品房。但因为名下的那套经济适用房既不能退,也不能卖,甚至不能出租,让她十分为难。
市区的学区房淘来淘去,总觉得手里的钱不够买一套大小合适的房子。这时她才觉得手里的经济适用房就像鸡肋,想卖掉换点钱都不行,哪怕原价退掉也行啊。就算市区买了小套房子,这经适房也不能出租,真是气闷。
记者语:杭州经济适用房实行了很多年,不少家庭的经济条件已经改善,像罗女士这样情况的很多,有时候违规也是无可奈何之举。如何设立保障房的退出机制其实也是亦需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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