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2月23日讯 两个小伙子囊中羞涩,其中一个念初中时曾被“克米”(敲诈学生零用钱的现象,宁波当地俗称“克米”),就提出去找初中生“克米”。
他们从学生身上抢到了5元钱,但后果相当严重。
昨天,记者从余姚市人民法院了解到,提议去“克米”的小马,因抢了5元钱,抢劫罪名成立,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3000元。另一个年轻人小张另案处理。
以为“克米”不算啥罪
动了歪念
小马今年24岁,余姚人,初中毕业后在余姚一家公司打工。
小张今年20岁,湖南人,是小马的同事。小马有辆电瓶车,平时经常接送小张上下班,两人关系很不错。
2011年9月,小张准备回湖南老家了,无奈囊中羞涩,于是嚷嚷着想去弄点钱。
小马听在耳里,提出去抢点。当然,这两人不敢去抢银行,连抢普通成年人的胆子都没有——怕被打。
这时,小马联想到自己读书时被人“克米”的经历,提出找几个初中生,抢点钱。他觉得,抢学生的钱比较容易,学生没有什么反抗能力嘛。而且,“克米”的事听多了,应该也不算什么大罪过。
对母校小学弟
下了手
小马曾就读于余姚某初中,对学校周围的环境比较熟悉。9月22日傍晚下了班,小马就骑着电动车,带着小张到校门口。他们选中了一个体态瘦小、面目清秀的小男生。
尾随小男生到了一个僻静的弄堂口,两人一左一右走上去,架着男孩儿进了弄堂。
男孩吓坏了,颤颤巍巍地把裤兜里的5元纸币掏出来给了小马,然后又掏出一块硬币。
见这小男孩儿身上真没钱,小马和小陈留下5元的纸币,就放他走了。一元硬币也没要。临走前,小马威胁道:“不许报警,不然要你好看!”
只有5元钱,不好分,小张对小马说:“明天早上你给我带早饭,就当分给我了。”
听到判决
他失声痛哭
去年10月18日,警方根据线索,在小马上班的公司传唤了他。抢了5元钱,小马自己也没放在心上,觉得没什么大不了。
当听到法官判决“采取暴力手段劫取财物,抢劫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3000元”时,小马不禁失声痛哭。
余姚市人民法院法官告诉记者,抢劫罪的量刑起点就是3年,所以,就算抢了5毛钱,甚至1分钱,也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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