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浙江新闻 > 公安边防风采 > 创建活动 正文
海警一支队四个突出提升党员创建热情

  海警一支队立足模范党员标准,以“四个突出”不断强化党员主体地位,提升党员的创建热情,有效促进部队各项工作稳步开展。

  一、突出学习,提升党员能力素质。一是注重内部学习。以落实四项经常为重点,即党史内容经常学、学习讨论经常开、先进典型经常讲、红色电影经常看,有效提升党员能力素质和党性修养。并坚持边学边改边鞭策的教育模式,下发《创建活动200问》,利用督导检查之机以“一问一答”,检验党员学习效果。二是注重联建学习。以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组织党员参观台州市第一个党组织纪念馆,邀请驻地老红军来队讲党史,确保理论灌输更具有针对性和成效性。三是注重岗位学习。在合理搭配党员互助结构的基础上,以开展冬训活动为契机,组织开展“岗位技能大练兵”活动,以开展专业授课、学习交流座谈等形式,确保每名党员学有所思、学有所得,学有所成。

  二、突出沟通,强化党员主体地位。一是加强党员相互沟通。建立集体谈心、个别谈心相结合的谈心办法,即集体谈心为每月必谈,个别谈心即领导与党员每季度必谈、老党员与新党员每月必谈,有效地化解内在矛盾纠纷,促进彼此了解,建立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二是加强上下相互沟通。一方面,尊重党员的主体地位,对于年终评功评奖、战士考学等敏感事宜,严格落实党务公开制度,保障党员的知悉权;另一方面,对于党(支)委会中凡是涉及到部队管理、大项经费开支等内容,严格按照“开展调查研究—收集意见建议—汇总上报党(支)委会”三步曲,保障党员的建议权。三是加强党群相互沟通。每季度落实“群众点评党员”,通过群众评、党员找的方式,评点党员存在的不足。并要求党员坚持谈心制度的落实,定期与群众沟通交流,及时掌握群众意见上报党组织,并通过研究决定,明确相关整改措施。

  三、突出奖惩,增强党员模范作用。结合《党章》等制度相关要求,找准党员模范作用与日常工作的结合点,制定《党员奖惩规定实施细则》。一是明确奖励内容。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的奖励办法,对于党员因完成重大任务、兢兢业业干好本职等情况,予以奖励相应岗位津贴且考年底虑立功受奖。二是明确惩处内容。利用年终量化考核之机,以发放《党员模范作用测评表》的形式,经群众评议,通过支队党委综合认定“三差”(群众基础差、模范作用差、军事业务差)的党员,不列入全年的先进评比和立功受奖范围内。通过奖惩细则的实施,极大地激发了党员干好本职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部队内部掀起比能力、比作用、比模范、比奉献的热潮。

  四、突出关心,帮助党员解决困难。针对部分党员因个人和家庭原因导致模范作用不明显、工作不主动的情况,支队党委主动在从优待党员方面入手,营造“快乐工作、幸福生活”的良好环境。一是关心党员家庭情况。开展一次党员家庭情况普查活动,了解和掌握支队困难党员的情况,建立困难党员基金,并按照相关标准,给予困难党员的一定补助,使困难党员感受到党组织的关心和温暖。二是关心党员内在修养。借助文化育警、文化强警等有力机制,把警营文体活动与思想工作、业务工作和日常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全面规划党员日常工作学习和生活,引导党员不断提升文化修养,增强自身党性修养。三是关心党员心理健康。以每季度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每月利用党日活动开展一次心理行为训练等形式,及时化解党员的内心矛盾,使他们以感恩的心、全身心投入到本职岗位中去。

[ 复制本文标题地址 ] [ 发表评论 ]  
相关稿件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昵称: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2.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