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集体协商“扩面”滨江开展“百日要约行动”
2012年02月29日 07:51:32
2月27日,高新区(滨江)总工会与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工商联联合在全区范围内再次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百日要约行动”。
工资集体协商,是指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以集体协商的方式,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保险福利等事项,签订集体的书面协议。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就是维护劳动者自身利益的一种有效途径,一方面能够维护一线职工的权益,使工资增长与企业效益提高相适应,确保每个职工分享企业发展的成果。另一方面,有利于建立和谐稳定的企业劳资关系,增强企业凝聚力,调动所有职工的积极性。
据悉,今年高新区(滨江)将在尚未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工资协议到期需要续签或重新签订的企业、已签订工资协议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或工资协议对工资调整没有明确规定的企业中,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百日要约行动”。同时,在小企业相对集中和行业集聚的地区不能单独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由行业或区域工会向企业发出工资集体协商要约书,推荐或委托产业协商代表签订行业、区域工资协议。另外,企业效益保持增长,企业内50%职工工资低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50%的,各级企业工会和职工可主动提出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求。依据计划,到今年年底,高新区(滨江)将实现90%以上的已建工会企业均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来源:
杭州网-杭州日报
作者:
记者 刘伟 通讯员 徐云泉 高新区(滨江)报道组 余小平
编辑:
严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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