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5万”写成了“5元”法院帮粗心男解困
2012年03月05日 04:21:26
浙江在线03月05日讯 去年夏天的一个早晨,北仑法院立案大厅门口。
一位年逾六旬,衣着朴素的男子在门口不停徘徊,却又不走进大厅。
他遇到了什么事?立案大厅工作人员上前询问,老人才犹犹豫豫地拿出一张借条,说要打官司,但不知道能不能赢。
老人姓林,家住新碶。一个多月前,老同事吴某说做生意需要一笔钱,向他借5万元。
老林手头没有这么多现金,当时天色已晚,银行马上就要下班,老林赶紧写了张借条,要老吴一个月内还款,老吴签好字,老林迅速前往银行取钱,清点后交给了他。
一个月后,老吴却没有任何音讯,这让老林有些不安。他联系老吴,却发现老吴已经不知所踪。
老林吃慌了,赶紧翻出当时的借条,一看当即傻了眼。
借条上,今借人民币“伍万元”居然笔误写成了“五元元”。老林心想,借条是自己写的,这下可是有理也说不清了。
被老伴一通数落后,老林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来到了法院。于是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前两天,北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审查,法官仔细查看了老林在银行的存款利息清单、提取(结息)凭证和储蓄存单,并调取了当日银行监控录像,证明老林当天借给老吴的确实是5万元。
而且,借款5元一般不会出具借条。法院判决老吴归还老林人民币5万元。
知道判决结果后,老林很开心。他说,自己太丢人了,以后再也不会这么粗心。不过,老林也不敢高兴得太早,因为,一直到法院判决,老吴都没有出现过。
对此,北仑法院表示,如果一段时间后老吴还不出现,法院将会追查他的下落,强制执行这笔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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