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05日讯 记者日前从有关方面获悉,截至2011年年底,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数为235531人;住房公积金归集余额971532.4万元,贷款余额687136.95万元,存贷比为70.73%,保持在合理区间。
台州市住房公积金使用情况公告表明,截至2011年年底,市区公积金归集余额430918.94万元,贷款余额306362.16万元,存贷比为71.10%;其中,市本级公积金归集余额109021.81万元,贷款余额73830.45万元,存贷比为67.72%。
归集余额最高的是椒江区,达148678.48万元,存贷比为67.71%;贷款余额最高的是临海市,达105986.33万元,存贷比为80.85%;存贷比最高的是三门县,为84.37%;存贷比最低的是温岭市,为56.67%。
去年底,台州出台了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新政,规定从去年7月1日起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工可以申办住房公积金。据了解,今年台州将继续稳步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面。
如偿还自住住房贷款的
公积金可以一年一次提取
《台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实施细则》规定,连续足额六个月以上缴存住房公积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拥有自有产权的住房一年内,提取本人及房屋共有权人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不足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2010年1月起,台州重新启动一年一次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自住住房贷款的业务,具体规定是:
申请人或配偶因购建自住住房,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商业银行贷款满12个月后,现尚未还清住房贷款的。
上一年度住房贷款还贷无不良记录的。不良记录是指在公积金管理中心或银行征信系统,逾期还贷一年内连续两次或一年内累计三次以上的。
借款人及其配偶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
贷款实行一般额度和最高限额制度。借款人及配偶双方均在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一般额度为30万元,最高限额可贷50万元;仅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限额可贷30万元。单笔贷款最长年限为30年,且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五年。
支持首套,限制二套,停止三套
去年3月2日,台州下发了《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对个人住房贷款政策做了调整,核心就是支持首套,限制二套,停止三套。梳理起来主要有:
职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20%;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30%。
职工家庭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10年度人均面积42.91平方米,为改善居住条件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住房的,可申请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
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按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1.1倍执行。
暂停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台州商报 徐志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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