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杭州3月5日讯(记者 张丹丹) 跨银行转账需要多少手续费?用网银需不需要收手续费?记者今天从省物价局了解到,从4月1日开始,凡在我省设点的商业银行,如果提供收费服务,必须实行明码标价,且要在营业场所的显著位置公示。
省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解释,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商业银行,包括它们的分支机构、营业网点,在为消费者提供收费服务前,都需要向消费者明确告知相关服务项目、服务价格、优惠措施(含生效日期和终止日期),同时不能强制或变相强制消费者接受服务,不得收取未标明的费用。
根据规定,商业银行需要在营业场所采用标价牌(或公示栏)和价目表(或价格手册),实行明码标价,有条件的可以采用电子信息屏、多媒体终端、电脑查询等方式。标价牌或价目表要全面公示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价格、适用对象、文件依据(含生效日期)及咨询投诉的联系方式等。也就是说,什么费用收多少钱,也要说得清清楚楚。
除了实体网点,商业银行的网站也要及时公布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市场调节价的服务项目、服务价格和适用对象。
明码标价的收费项目主要分两类。一类是人民币基本结算类业务服务项目:银行汇票、银行承兑汇票、汇兑、委托收款、托收承付、本票、支票等。另一类是其他主要服务项目:常用的人民币非基本结算类业务、银行卡业务、外汇业务、电子银行业务等。
政策性银行、城市信用社、农村中小金融机构、邮政储蓄机构及其他金融机构通过有偿方式向其客户提供各类本外币银行服务的,也要进行明码标价。
除了银行服务,商业银行代理的业务也需事先讲清楚。像委托方名称、服务项目、服务价格、咨询或投诉的联系方式等,商业银行都需要告知消费者,并在提供给金融消费者的确认单据或协议、宣传折页中明确标注这些信息。
根据规定,商业银行应当在相应的合同文件中以通俗易懂和清晰醒目的方式明示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价格、优惠措施(含生效日期和终止日期)、与价格相关的例外条款和限制性条款、咨询投诉的联系方式等信息。
另外,如果价格变动或者有阶段性优惠,银行应当及时调整,并提前在相关营业场所显著位置公告,同时保留变动记录。银行不得在标价之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价格手段)进行价格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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