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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

  2006年3月4日胡锦涛在参加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民盟、民进联组讨论时发表讲话,强调要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青少年树立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坚持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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