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3·15”我们一起来寻找诚信的榜样
2012年03月13日 10:57:36
浙江在线03月13日讯 “我在市区一家快餐店办了会员卡,过完年快餐店关门了,我还以为自己又碰到了黑心商户,会员卡里的钱要打水漂了,可是没想到,店主竟然主动打电话给我,通知我去退款。”说起前不久,从98#快餐店老板手中拿到退回的钱款,绍兴市民陈女士就觉得很欣慰,她说有这样的诚信经营户真是难能可贵,作为商家都应以其为榜样,真正做到诚信经营。
商报“消费110”版面推出已经有很多年了,我们不仅为读者及时提供各种消费信息,还搭起了一座商家和消费者沟通的桥梁,维护商家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维权过程中,我们遇到过胡搅蛮缠的无良商家,为了蝇头小利不惜伤害消费者的感情,这样的商家自然失去了消费者的信任。不过,也有不少商家以诚信为本,将消费者的权益放在首位,赢得了消费者的赞誉,也获得了更大的市场。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千百年来,它伴随着一代又一代的中国人走过沧海桑田,经历雪霜磨砺,最终沉淀为民族的精髓。“人若无信,不知其可也。”从现代意义看,诚信不仅是一种道德要求,一种用来评价人的基本尺度,而且是现代企业的一个黄金原则,在市场经济中,企业诚信更加具有经济学价值,是对企业在道德、法律等方面价值的肯定,是企业无形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一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商报特别推出“让诚信成为我们的价值观”特别活动,寻找那些在生产经营中恪守诚信的企业和商家,希望通过讲述他们诚信经营的故事,引导更多的绍兴企业和商家诚信经营,让绍兴成为“诚信之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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