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14日讯 昨天,舟山日报刊登了题为《“快拆吧,早点让我们住新房!”》的旧城改造报道后,在社会上引起了较大反响。
针对这些群众的强烈诉求,定海旧城区改造建设指挥部负责人明确表示:前天,定海区相关部门抽调骨干力量,已全面进驻两个改造区块现场办公,将展开集中攻坚,力争在6月底完成签约腾空工作。
剩余60户,缘何一直未签?
昨天,很多已签约的住户都算了一笔账,觉得旧城改造补偿安置政策还是蛮吸引人的。那么,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这60户居民不肯签约,从而使旧城改造的步伐受阻呢?这也是昨天报道刊发后,市民相对关注的问题。
说起此问题,定海旧城区改造建设指挥部副总指挥朱兴岳拿出了一份未签约户情况分析表,针对这些居民的诉求一一进行了分析。“我觉得应该分成几类来看待,有的诉求,还是有一定合理性的。”据朱兴岳介绍,如有一些老年居民提出,考虑到生活方便,原来居住在一楼的,新房安置时要求仍能分配到一楼;也有居民提出,原来是朝南方向第一幢,新房仍要求安置到第一幢;还有居民提出,原来的房子有车棚,新造的房子能不能也有车棚放放杂物等。“但在实际安置中,考虑到公平公正及规划设计条件的限制,肯定难以满足居民的全部诉求。”
如果说有部分人的诉求还有一定道理的话,还有一部分就没有任何理由。朱兴岳介绍,如有居民提出,原房60平方米,按相关政策可置换约90平方米的房子,按方案允许增购至115平方米,但增购的差价不予支付;也有居民提出,无证房开店经营,必须按商业用房补偿安置;甚至还有居民提出,违章建筑要按合法建筑补偿等。“正因为这样的要求我们根本无法满足,所以旧城改造工作出现僵持。”朱兴岳认为,政府作为主体的改造工程,必须按政策办事,做到公平公正。
旧城改造,与以往拆迁安置有何不同?
此次由政府主导的旧城改造,到底与以往拆迁安置有何不同?
朱兴岳认为,首先体现在工作程序和工作原则上。
此次的旧城改造项目,属于公益事业,已列入定海区国民经济发展年度计划,征收补偿方案经过公开征求意见并得到大多数住户的表决通过。
“规划引领、政策统一、尊重民意、公开公平,这就是我们此次和以后旧城改造要坚持的原则。”朱兴岳说,特别是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上,作为政府,一定会坚持做到“三个一样”:即在规定签约期内,先签后签一个样,不让先签的吃亏,不让后签的讨便宜;熟人陌生人一个样,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干部群众一个样,干部不特殊、群众不受欺。
那所谓的“一把尺子”,究竟又是怎样的呢?朱兴岳说,这把“尺子”就是此次的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据介绍,此次安置两个区块的政策也基本相同,采用的是货币安置、产权置换两种方式,其中产权置换又分为就地安置和异地安置两部分。
从具体安置政策来看,如果选择产权置换中的就地安置,以60平方米的房屋为例,包括各类奖励补偿,安置在小高层的,可以拿到90平方米的房子,而且不用找差价;如果选择货币安置,就像昨天许信友家一样,基本上能达到每平方米19000元;选择异地安置的,在购房面积和价格上将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当然,具体还得看各户人家的情况,与房子新旧、楼层好坏、装修新旧等均有直接关系。”朱兴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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