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市长质量奖“刷新” 奖励额大幅提高
2012年03月19日 10:03:35
浙江在线03月19日讯 3月18日,记者从市政府了解到,市政府第9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绍兴市市长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对评选内容和奖励额度均有了较大变化。此举旨在进一步鼓励企业成长,促进经济进步。
修订后的《绍兴市市长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新设了“绍兴市质量进步奖”和“质量管理标兵奖”。获奖对象从以往单一企业扩大到包括企业、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在内的各类组织,授奖范围扩展到产品、服务、工程、环境四大质量领域。奖励额度从每家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修订后的办法鼓励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能力强、质量管理水平先进、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及成长性较强的中小型企业申报市长质量奖。另外,在获奖数量上,市长质量奖由原来的5家减少到3家,明确达不到奖励条件的奖项可以空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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