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19日讯 在3月19日进行的台州市政协四届二次会议上,冯根聪委员代表民建台州市委会作了题为《关于在台州设立省级小微金融创新试验区的建议》发言,发言内容如下:
台州是典型的中小企业经济,中小企业是台州经济的主体,金融创新活跃,具有小法人金融机构和小企业金融服务优势,中小板上市企业众多。台州的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已经走在了全国和全省的前列,但也存在着一些系统性和体制性的矛盾。要从根本上解决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更好地创造中小微企业转型发展的金融环境,需要对金融产业作出更为宏观的“顶层制度”设计。为此,建议台州市政府积极向上争取政策,在台州设立省级小微金融创新试验区,从而更好地促进小微企业和金融业的稳定发展。
一、台州设立小微金融创新试验区的必要性和迫切性
(一)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迫切需要。中小微企业是台州民营经济的主体,台州市约有中小微企业10余万家,占企业总数的99%以上,并且中小微企业对台州市GDP、就业、出口的贡献率分别达90%、80%、70%以上。但是台州中小微企业因其民营资本的草根性特质,受国内外经济景气度和国家宏观调控影响较大。当宏观调控收紧时,小微企业面临转型升级的压力,经营困难加大,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比较突出。根据有关部门调查显示,目前资金紧张的企业达67.2%,比去年一季度提高了44.1%;总体看,融资难问题更显突出。资金价格总体攀升,企业融资成本处于高位,2011年12月银行机构人民币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8.77%,较年初提高88个基点,民间借贷加权综合利率为21.07%,比年初上升372个基点。当前,国内宏观调控有所松动,国家两次下调准备金率,银行资金有所宽裕,但由于受欧债危机、美债困局的影响,导致台州以外向型经济为主体的小微企业投资冲动减弱,加上融资成本一时无法下降,导致融资贵问题在短期内难以扭转。为了有效地解决国家宏观调控下台州中小微企业转型升级的结构化融资的需求,迫切需要设立小微金融创新试验区,寻求更为灵活的政策支持。
(二)增强金融与小微企业共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台州中小企业对银行的依赖性比较大,根据有关部门调查显示,92%的企业表示银行是其主要融资渠道。另一方面,台州的银行业对小微企业的依赖度也比较高,2011年底全市银行业实际对中小企业和个体经济的贷款余额占全部贷款的比例达63.9%,可以说台州中小企业的发展状况不仅决定着银行的盈利水平,甚至还影响着银行资产质量和地方金融稳定大局,两者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关系。在当前中小企业经营压力加大的形势下,只有大力发展小微金融,提升质和量,才能有效推动台州中小企业和金融的可持续发展。
二、台州具有设立小微金融创新试验区的优势和基础
(一)小法人金融机构优势。台州是全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最多的地区之一,是全国唯一有三家城市商业银行(台州银行、浙江泰隆商业银行、浙江民泰商业银行)的地级市,并已设立异地分行16家,发起设立村镇银行16家实现跨区域经营发展;有9家农村合作法人金融机构;有全省第一家开业的村镇银行——玉环县永兴村镇银行,至今有4家村镇银行;有全省第一家农村资金互助社——临海涌泉忘不了农村资金互助社,至今有2家农村资金互助社。同时,台州小额贷款公司实现各县域全覆盖,共有18家,一些服务于小企业的非金融机构融资也十分活跃,如信用担保公司、融资中介公司、典当商行等非正规金融起到了拾遗补缺作用。
(二)小企业金融服务特色优势。对小企业服务已形成台州金融服务一大特色,被金融界评价为“小企业融资的台州模式”。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设立了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自主创新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模式和业务流程,并在下属分支机构设立小企业服务中心,2011年全市增设专门为中小企业服务的银行内设部门56个,目前已设中小企业贷款专营机构100家,实现了台州区域的全面覆盖。工、农、中、建、交五行均已被列作各总行中小企业贷款拓展试点行。定位于服务小企业的三家城市商业银行还实现了跨区域展业经营,在全国打响台州品牌;台州银行在全国中型城市商业银行竞争力排名中名列第一,获“最具盈利能力城市商业银行”称号;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被温家宝总理称赞为“中国的尤努斯”,连续两年被银监会评为“小企业金融服务先进单位”。
(三)金融产品创新优势。台州金融机构为小企业服务的金融产品创新也具有很强的特色,得到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人民银行总行、中国银监会等领导的高度评价,台州银行的金融创新产品“小本贷款”荣获全国“2010年服务小企业及三农十佳特优金融产品”称号,浙江泰隆商业银行的“存乐贷”金融产品荣获全国“2010服务小企业及三农十佳特色金融产品”称号,农信社的“丰收小额贷款卡”获全国“2010服务小企业及三农十佳特色金融产品”和“浙江省2010年度十大民生工程”称号。近年来,成功推出了一系列针对小企业的金融产品,包括应收账款、仓单、股权、知识产权抵质押贷款等近30个新的信贷产品,努力解决企业融资担保难抵押难问题。
(四)小微金融市场化发展政府平台服务优势。台州市委政府积极营造“党政重视金融、金融主动支持经济”的良性互动氛围,制定《关于加快金融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支持地方金融机构加快发展,积极探索建设区域性金融次中心。出台《台州市级银行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业绩考核办法》,增强正向激励力度,提升金融机构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热忱。金融生态环境不断改善。在中国社科院历年公布的全国大中城市金融生态环境排名中,台州始终名列前茅,而且信贷资产质量等级从2004年的A级不断提升至2008年的AAA级。此外,台州市还荣膺“2006中国最具竞争魅力金融生态城市”称号。台州市政府努力构建政银沟通平台,每季召开行长联席会议,帮助解决问题,增进政、银沟通,支持小微金融市场化发展。针对金融机构在发放工业园区企业厂房购建过程中贷款抵押缺乏“二证”等问题,市政府发文创新“提速办证”新模式,落实了贷款抵押保障。在全市施行抵押登记手续指定办理的试行办法,疏通抵押登记瘀结。在全市各县、乡两级推广中小企业经济担保公司试点,疏通担保瘀结。同时建立推进企业上市工作机制,推进了优质企业上市步伐和资本市场“台州板块”的崛起,台州上市公司家数位居全省第四,其中中小板家数在全国地级市排名中仅次于苏州居第二位。
三、建立小微金融创新试验区的建议
建立小微金融创新试验区,需要积极向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省政府争取更大的政策扶持力度,具体建议如下:
(一)设立专项的小微企业信贷规模。对以支持小微企业为主的小法人金融机构,在信贷规模上可适当放松,以存贷比、资本充足率等指标约束。对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储银行的小微企业信贷给予专项规模,不计入总的规模考核,促使银行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
(二)调低小法人金融机构的存款准备金率。在目前存款准备金率处于历史高位的情况下,对积极有效给予小微企业资金支持的小法人金融机构,在准备金率上给予调低,使小法人金融机构有更多的资金支持小微企业。
(三)给予小法人金融机构更多再贷款、再贴现的政策支持。在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对小法人金融机构给予再贷款、再贴现政策上的倾斜,提高额度,降低利率,放宽期限。
(四)支持小法人金融机构发行债券。对小法人金融机构发行次级债、混合债、金融债等,在政策上实行倾斜。
(五)发展农村商业银行。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建议省联社支持台州市政府在农村合作银行基础上组建农村商业银行。
(六)扩大中小金融组织。鼓励民间资本发起或参与设立村镇银行、社区银行、贷款公司、消费金融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金融组织,突破四小金融一些政策界限。
(七)对支持小微企业力度大的银行,在银行机构扩张、准入方面降低门槛和要求。要积极制定市场准入与小微金融服务挂钩方案,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突出的机构,在网点设置上给予适当的倾斜,优先受理和审核其小企业金融服务市场准入事项的有关申请。
(八)推进小企业金融服务模式、管理技术和融资产品的深层次创新。出台相关配套支持政策,积极推动小企业金融服务机构以转型升级为导向为小企业提供多种融资方式与创新产品。
发言人工作单位和主要职务:浙江大学台州研究院副院长
界别:民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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