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控费用抵税政策惠及嘉兴市4.5万余户企业
2012年03月20日 07:52:40
浙江在线03月20日讯 为减轻纳税人负担,经国务院同意,自2011年12月1日起,增值税纳税人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可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记者从嘉兴市国税局了解到,预计今年嘉兴市有4.5万余户企业享受防伪税控专用设备及维护费抵减优惠政策,抵减税额达2500万元。
根据《关于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税额有关政策的通知》,增值税纳税人2011年12月1日(含当天)以后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分开票机)支付的费用,可凭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抵减额为价税合计额),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增值税税控系统包括: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系统、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税控系统和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发票税控系统。
为确保此项减负政策落实到位,嘉兴市国税局加强了对新政策的宣传解读,通过各种渠道告知纳税人,并要求各地技术维护服务单位在收取专用设备及技术维护费时,负责向企业详细宣传抵减政策及相关的纳税申报操作辅导,确保抵减政策宣传落实到每户相关企业。
据介绍,截至2011年12月底,嘉兴市共有40371户防伪税控使用企业,2012年将新增防伪税控用户5000余户。预计2012年度嘉兴市将有4.5万余户企业享受防伪税控专用设备及维护费抵减优惠政策,抵减税额将达2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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