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司机休息病假时间班费 浙江拟立法免收
2012年03月29日 08:05:30
在很多人眼中,开出租车是个很辛苦的行业。对于很多的哥来说,全年无休是很正常的事,因为休息,意味着损失钱财。他们不敢休息,更害怕生病耽误工作。
2011年11月,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了省政府提请的《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会后,草案向社会公开,听取意见。经过几次修改,3月16日,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对草案修改稿进行了审议。
在昨天举行的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浙江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丁祖年对审议后的草案做了报告,提出要保障客运出租汽车驾驶人员权利。
草案第二十五条指出:鼓励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者与驾驶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员工化管理。
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者应当通过安排替班驾驶人员、免收驾驶人员必要休息时间班费和病假时间班费等方法,减轻驾驶人员劳动强度,保障驾驶人员休息休假权利。
一些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目前校车发生事故,造成学生人身伤亡的现象时有发生,应当明确将校车安全管理的内容纳入草案的调整范围,予以规范。
都市快报 记者 黄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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