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29日讯 昨天,市民周女士致电本报新闻热线96356反映:因为银行没有通知到位,我的信用卡要多还1000多元利息。现在我和原本一直合作良好的银行陷入了信任危机。这一切都是因为去年12月份信用卡临时额度调整的通知引起的。
周女士平时一直使用交通银行的信用卡,且刷卡次数频繁,每月她都会按照2.4万元的额度进行还款。今年3月初,她发现自己的信用卡还款利息有点异常。“在2012年1月、2月的还款账单里居然出现了高额利息,总共有1000多元,我怎么算也不可能有那么高的利息。”周女士说。
于是,她跑到银行了解情况,才得知她的信用卡在2011年12月29日开始就被加了临时额度,额度变为了3.4万元。银行方面解释,这一切都已通过短信和电话通知过周女士。
但是周女士在手机的收件箱里并没有找到短信,最后她发现这条短信由于手机短信已满,被转到了文件夹内,她此前并没有看到。周女士说,去年12月中旬她确实接到过交通银行的电话,服务人员很明确地告诉她:增加的临时额度是在2012年2月份生效。
记者随后陪同周女士来到了交通银行金华市分行。一工作人员表示,此事需要和总行进行沟通,但是从账面上来看,周女士所要承担的利息计算无误。
周女士现场拨通了总行的客服电话。客服人员解释,临时额度是针对周女士这类使用信用卡较多、信用较好人群开通的增值服务,在短信收到的即日起就生效。
对于客服的回答,周女士并不认同。“我记得很清楚对方是说2012年2月份生效。”周女士要求客服查询当时的电话录音。对方表示现场无法查询,需在5个工作日内才能答复周女士。周女士说,前几天,她和客服联系过,工作人员表示已帮周女士申请了信用卡减免费用服务,但是周女士还要承担30%的利息。
对于这个解决方案,周女士感到不满意。她说:“利息是小事,但是我希望银行方面能把事情弄清楚,作为消费者我更看重的是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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