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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情护弱促和谐

舟山市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徐爱华
www.zjol.com.cn  2012年03月30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徐爱华,女,1958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舟山市司法局副县(处)级调研员,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她是一个整日奔波不停的人,她的心中背负着沉甸甸的责任,在法律援助的漫漫征程中艰辛跋涉。自从事法律援助工作十几年以来,她曾荣获“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浙江省劳动模范”、“浙江省优秀共产党员”、“全省首届三八红旗手标兵”等荣誉称号。她的事迹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人民日报》2010年6月30日第6版《一切为了人民幸福——记英勇奋斗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新征程上的中国共产党人》一文将她的先进事迹放在众多先进人物的首位进行报道,引起强烈反响。2011年5月,在司法部机关举办的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事迹报告会上,她是报告团四名成员之一,受到了司法部领导的充分肯定。

  她一心护弱,为困难群众点燃了一盏“希望之灯”。“面对那些人,我总是想,只要我再努力一点点,就可以帮到一个人,说不定是挽救一个家庭。”本着这份信念,徐爱华十年如一日践行着一名法律援助工作者的应有职责。2003年以来,共接听电话咨询5864件,接待来访群众7126批次,提供上门服务212件,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854件,挽回经济损失1940余万元,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被舟山佛教协会人士称为“是一个活菩萨”!为帮困难受援人顺利渡过难关,2009年10月,在徐爱华同志的积极倡导下,舟山市在全国首创法律援助周转金制度,该项制度被浙江省司法厅评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2010年度工作创新奖”。

  她牢记使命,为和谐社会搭建了一座“连心之桥”。徐爱华同志积极融入信访工作,从1999年开始参与舟山的市长接待日工作,十几年来风雨无阻。她积极倡议并促成全市各级法律援助中心和信访部门联合设立一体化接待处,引导来访群众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她的真诚服务不仅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更提升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公信力,受到了市领导的充分肯定,2001年以来该同志连续十年被评为全市信访工作先进个人。

  她大胆探索,为海岛法援事业打开了一条“光明之路”。针对舟山岛屿众多,人口分散的地域特点,她积极推动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法律援助工作网络,打造覆盖全岛的“一小时法律服务圈”;她积极投身“法律拥军”工作,为切实维护国防和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作出了积极贡献,舟山市“法律拥军”工作被驻军部队誉为全市双拥工作的“精品工程”。

 

来源: 浙江在线  作者:  编辑: 麻雪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