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浙江新闻 > 之江先锋 > 群英榜 正文

心系群众 竭诚为民

湖州市吴兴区公安分局月河派出所副所长王法金
www.zjol.com.cn  2012年03月30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王法金,中共党员,1961年12月出生,1985年8月毕业于浙江省人民警察学校,先后担任过湖州市公安干校教员、看守所民警,2000年4月调至湖州市吴兴区公安分局月河派出所担任文苑社区民警,2002年8月任月河派出所副所长。

  从警25年来,王法金在不同的工作岗位上兢兢业业、心系群众、竭诚为民,忠实地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他与社区干部一起推出了“黄手帕”工程,得到了辖区广大群众的赞誉。在工作中,他始终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尊重群众、相信群众、深入群众,并善于学习,勤于思考,勇于探索,依靠群众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被誉为“点子警察”。他根据长期工作实践,提出了“社区警务是第一治安链”的观点,探索出了一套“依靠群众,群防群治”的社区警务工作法,并注重积累总结,利用工作之余编写了上下两册《王法金警务工作法》小读本,为广大社区民警提供了可资借鉴参考的学习材料。社区警务工作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工作繁琐复杂,又平凡无华,但直接事关人民群众的利益,事关社会治安第一道防线的稳固。王法金扎根基层,甘当“螺丝钉”,从点滴做起,从小事做起,埋头苦干,乐于奉献,尽心尽职解忧,竭尽全力保民安。他积极运用“枫桥经验”努力把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当地,解决在萌芽状态;他恪尽维护天职,积极查处各类刑事、治安案件,为人民群众伸张正义,有力维护了辖区治安稳定,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了积极有效的贡献。

  从警以来,王法金曾立个人三等功1次,一等功1次。2001年,被授予“全省优秀人民警察”称号,同年获浙江省职业道德建设“十佳标兵”、全省“严打整治斗争先进个人”称号;2003年,获“全省学雷锋志愿服务十佳标兵”、省公安厅“浙江省标杆派出所民警”和“浙江省公安系统十佳卫士”,公安部“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省委省政府“综合治理先进个人”荣誉称号;2004年,被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评为“浙江省劳动模范”,同年10月,在公安部和中央电视台联合举办的全国电视观众“我最喜爱的十大人民警察”评选活动中榜上有名; 2005年4月,被国务院授予“全国先进工作者”,被评为浙江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5月获“全国劳动模范”称号、2005年9月被公安部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2006年2月入选感动浙江“最具影响力人物”候选人;2006年7月日荣获浙江省省委授予的浙江省“十大时代先锋”称号;2007年2月赴北京参加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的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座谈会;5月参加全国公安系统英模表彰大会;6月出席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并当选为党的十七大代表;2009年8月被评为第七届“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

上一页 下一页

来源: 浙江在线  作者:  编辑: 瞿云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