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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热心公益的好律师

浙江东方绿洲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李萍
www.zjol.com.cn  2012年03月30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李萍,男,1968年出生,中共党员,现任浙江东方绿洲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浙江省律师协会常务理事,市律师协会党委副书记、常务副会长,市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湖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市第六、七次党代会代表。获得全国优秀律师、全国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党员律师标兵、省优秀共产党员、省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省第十一届青年英才奖、省律师事业突出贡献奖、省十佳公益律师、省司法行政系统十大优秀律师、市共青团事业功臣奖、平安湖州守护者、市十佳律师、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感动湖州2010年度人物提名奖等荣誉。

  政治立场坚定永葆党员本色

  始终保持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本色,在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助推经济社会发展、树立律师良好形象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多年来,义务担任湖州市政府、吴兴区政府及多家乡镇政府法律顾问,积极稳妥处理诸多群体性案件和突发性事件,受到了党委政府的高度评价。长期联系结对4家行政村,每月定期到村级事务服务中心值班,为村民提供无偿法律服务,在吴兴区章家埭村创建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中作出了突出贡献。

  业务能力突出工作成效显著

  多年来,成功办理大量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重大案件,出色完成湖州市湖笔文化节、湖州历史文化名人园、博物馆展览市政府重点工程的法律服务工作,在服务本地经济社会发展中成绩令人瞩目,获得党委、政府和群众的一致肯定,新闻媒体多次进行跟踪报道。主持或参与编写法律讲座讲义、教材多达16种(册),其中“以案说法”教材受到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作为法制宣讲的推荐课件。

  热心社会公益关注弱势群体

  长期担任湖州电视台“关注”栏目特邀社会评论员、普法讲师团讲师和学校德育导师讲师团讲师,每年义务为社会各界上法律讲课不少于10场次,受教人数达万人以上。率先成立“市青少年法律援助处”,在全省率先开展检察起诉阶段为未成年人案件提供法律援助试点工作,与湖师院团委联合组建“社区法律援助志愿小组”,与市妇联联合成立“湖州市妇女法律服务中心联络处”,积极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和维权工作,定期为社区居民开展义务法律咨询,受到了社会各界的高度赞誉。积极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以身作则,言传身教。长期坚持结对困难群众和贫困生,近年来,个人累计为希望工程、汶川特大地震等捐赠近5万元。

  积极履行职责狠抓队伍建设

  积极组织开展“诚信服务先锋”创先争优和警示教育等活动,抓党员,带队伍,使律师队伍思想建设得到强化,正气上升,行风好转,促进了全市律师诚信规范执业,树立了良好社会形象。团结带领全所同志积极探索,开拓创新,扎实推进诚信执业建设,完善质量管理体系,领导的律师事务所业务收入名列全市同行前列,逐步形成品牌所,荣获省党建工作优秀模范所、市级文明单位、市司法行政先进集体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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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浙江在线  作者:  编辑: 瞿云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