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31日讯 近日有市民向本报反映,在金华义乌租房除高租金外,水电收费标准比政府规定的价格高出一倍多。签租赁合同时,房东们基本上不愿在这方面让步。
记者调查发现,目前在义乌房屋租赁市场中,房东向租客收取的水费多在4~6元/吨,电费在1~1.5元/千瓦时之间,均高于政府规定价格。客观上看,租户在水电费上的支出,渐成为房东收入的新来源。
水电支出拉升租房成本
许小姐是义乌一家物流公司职员,去年2月和朋友合租了兴中小区一套两居室。年后不久,房东告诉她们年租金涨了1000元,而且水费也从原先的4.5元/吨提到了5元/吨。由于找不到合适的房源,加上其他房东开出的水电费也差不多,许小姐和朋友被迫接受了房东的条件。
“现在住房成本高,一个月光水电费就要好几百元。”她说,还不到夏天,但每天至少要用两吨水,一个月下来光水费就要300多元。电费略省,但是按每天3千瓦时、每千瓦时1元计算,一个月要90元,所以,除去上千元的月租金,水电费支出就要三四百元。还好可以跟室友平摊,要不然自己一个人根本无力承担。
国际商贸城附近福田小区一名房东介绍,义乌不少小区的房子均有地下水供应,所以同一间出租房往往有两个水价:自来水的价格一般为5~6元/吨,地下水价格为1~1.2元/吨,后者大多为洗手间用水。但即便如此,租房族仍感水电支出在租房成本中的比重正在上升。“天气热了,水电开支还会增加。”许小姐说。
“租房的日子真不好过”
记者了解到,义乌的居民生活用水到户价格为2.6元/吨,不过大多数租户享受不到这一价格。
在房屋租赁市场中,房东向租户收取水电费一般有两种方式:一是每月交纳约定的份额;二是约定单价,租户用多少收多少。实际情况中,以后一种居多。
业内人士称,随着房客对租房生活越来越讲究,水电收入正成为房东除租金外的另一大收入来源。
市民小钱原先一直住在义乌长春小区,由于工作关系,小钱经常加班到很晚才回家睡觉,所以每天待在房间的时间颇为有限,一个月下来,用水量、用电量并不多。为此,他还曾遭到过房东的抱怨。
有一天,小钱下楼时遇到房东太太。对方礼貌性地打招呼,然后半开玩笑地说钱先生当月“水电费太少了,是整幢房里用水用电量最少的”。小钱听后不置可否,后来房东又涨了租金,他索性搬了出来。
“水费、电费这么高,我当然得省着点用了,更何况用多少是我自己的事。”小钱感叹,房东已经每年涨房租了,还有这么多要求,“租房的日子真不好过”。
一楼二楼不同标准?
据悉,义乌的城市用水有两个收费标准,居民用水按2.6元/吨算,经营用水按5.3元/吨算。义乌居民用电实行阶梯性电价,50千瓦时以内按0.538元/千瓦时收取,51~200千瓦时按0.568元/千瓦时收取,大于200千瓦时按0.638元/千瓦时收取。
由于情况特殊,义乌好多小区房子均为旧村改造的垂直楼,一楼大多以店面出租,顶楼为房东自己居住,剩下的均作为住房出租。义乌物价部门称,若按价格法规定,一楼店面为经营性质,水电收费也应按经营用水用电收取,二楼以上则按居民标准收取。
针对不少房东在出租房屋时提高水电收费标准,物价部门工作人员答复,房东向租客收取水电费,应视为同一个水、电表结算的户内部结算关系,不应存在买卖关系。至于水、电损耗部分,分摊办法应由房东和租客协商决定。若租客在租房时遭遇“霸王条款”,可向消保委或物价部门投诉。
不过,一些房东表示,若按标准收取水电费,自己肯定要倒贴,因为当中的水电损耗根本无法算清。业内人士称,实际中,租赁双方可视情况自行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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