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鑫海,男,1964年11月出生,1982年10月应征入伍在武警舟山边防支队普陀边防大队参加工作,1988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于1997年9月始在余姚市人民法院工作。1998年至2006年,冯鑫海同志每年被评为院级先进个人,2003年被评为余姚市人民满意政法干警,2008、2009年连续两年被余姚市政府授予个人嘉奖。2010年12月29日上午7时30分左右,冯鑫海到办公室处理案件事宜,8时左右,被同事发现倒在开水间,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年仅47岁。
廉洁奉公,当事人眼中的好法官
进法院工作来,冯鑫海始终坚持用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坚持公正司法的原则,一身正气、两袖清风是他始终不渝的人生信条。如冯鑫海执行过的一个案件的申请人——慈溪的陈老太,回忆说,因为被执行人外出躲债,案子执行遇到很大困难,冯鑫海为此跑了很多地方查找执行线索,最后终于让陈老太和另几个债权人都实现了债权。为了表示感谢,陈老太偷偷在冯鑫海的抽屉里放了一张300元的购物券,但是第二天他发现后立马将券用特快专递寄回了陈老太。最后,陈老太也不知道怎么表达心意,送了一面“认真执法,尽心尽职”的锦旗给他,这是冯鑫海唯一从当事人处接受的物品。
爱岗敬业,同事眼中的老黄牛
在近三十年的工作生涯中,冯鑫海始终怀着对党的革命事业的热爱,立足本职,从身边的事做起,脚踏实地、尽心尽职地做好每一项工作。2003年丈亭法庭争创省级五好法庭期间,面对时间紧任务重、很多台账资料需要整理的状况,他没有一句怨言,每个周末都骑着摩托车往返40多公里到法庭加班,将资料收集、整理、归类,最终花了3个月的周末时间,汇编出30多本,5000余页资料。在法庭的几年时间,他装订的案卷和台账资料,都是一目了然整整齐齐的,他也连续七年被评为院级统计档案财务工作先进个人,并被同事昵称为“老黄牛”。
司法为民,百姓眼中的贴心人
冯鑫海长期从事审判辅助以及执行工作,司法为民的理念和人民审判服务人民的职业信念自始自终没有动摇过。2008年10月,28个外地农民工一起请求冯法官帮助他们讨要老板拖欠的工资。尽管企业老板已经外逃,且无可执行财产。但看着28双期待的眼睛,冯鑫海暗下决心,一定要在年前把执行款交到这些农民工手中,好让他们安心回家过年。随即,他将情况汇报院领导,同时找到企业所在村委会帮忙查找外逃的企业老板,一开始村支书坦言这个事确实很困难。但是,冯鑫海仍一次次地去找村支书,不厌其烦地讲述这笔钱对农民工的重要性。村支书被冯鑫海这种对工作的执着和较真劲儿感动了,拍胸脯保证这笔执行款我来担保。最终,总计61604元的执行款如期交到了28个农民工手中。
废寝忘食,亲人眼中的工作狂
去世前几天,冯鑫海刚答应妻子在1月18日女儿放寒假时,两人一起去上海接女儿,顺便游玩一下。这个承诺,冯鑫海再也无法实现了。在妻子眼中,他永远那么忙,心里装着的除了工作还是工作:为了方便工作,他把自己的手机号码告诉当事人;为了查找线索,连周末他也呆在单位。在女儿冯莹颖眼里,冯鑫海也有点遥远:刚出生时,爸爸在海岛上当兵,没能第一眼看到自己出生;爸爸转业回余姚,总算每天能看到,可他为更好地做好法院工作,除了每天早起晚归加班加点,每晚回到家还要挑灯夜读,发愤学习,在一个不是他学习的黄金年龄备战司法考试,提高自身业务能力。但是,正如冯莹颖所说:“虽然我们生活清苦,却很温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