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24日,这一天属于西湖。
她站到了世界的舞台上,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
5天后,一份由市政府提请审议的《杭州西湖文化景观保护管理条例(草案)》,摆在参加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的所有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桌上。
又过了5个多月,珍爱西湖、保护西湖有了更实质的内容——经批准,《杭州西湖文化景观保护管理条例》于2012年1月1日起施行,让西湖笑迎天下客的同时,也保证了青山碧水的可持续发展。
几乎是同时,被称为“城市之肾”的西溪湿地,美好也得到延续。
去年12月1日起,《杭州西溪国家湿地公园保护管理条例》正式实施,为西溪国家湿地公园的有效保护和管理提供法律支撑。
这些,只是本届人大常委会工作推进我市民主法制建设进程的一个小缩影。
到今年4月,2007年4月选举产生的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即将任期届满。
五年来,市人大常委会举行常委会会议39次,主任会议84次;制定、修改、废止地方性法规31件;听取并审议市政府、法院和检察院的专项工作报告82项,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询问、专项工作评议、专题调研等210次;作出决议、决定24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78人次……
五年回望,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围绕全市工作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平安、和谐、法治的杭州作出了积极贡献,为促进富民强市、社会和谐和东方品质之城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加强立法提高法规质量
制定地方性法规是市人大常委会的重要职权。
近年来,在制定立法计划时,常委会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为民立法的理念,制定、修改的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城市供水管理条例、生活饮用水源保护条例、蔬菜农药残留监督管理条例,都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和身心健康息息相关。
立法领域得到不断拓展,立法工作也更加科学。
常委会坚持开门立法,每年都向社会公开征求立法建议项目,所有法规草案都公开征求意见,扩大公民对立法工作的有序参与。探索多元化的法规起草方式,防止部门利益法规化。常委会自主起草、组织起草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等4件法规。
值得注意的是,常委会重视发挥地方立法的能动性和创造性,对杭州经济社会发展急需而国家或省尚无立法规范的事项,进行创制性立法,体现时代特征、地方特色、杭州特点。
比如,制定的西湖文化景观保护条例、西溪国家湿地公园保护管理条例具有杭州独有的地域特色;学前教育促进条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吸收了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出台的有关政策举措,具有杭州鲜明的个性特征。
【样本】
于2011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杭州西溪国家湿地公园保护管理条例》,对西溪湿地的保护,武装到每一片叶子。
它不仅对西溪湿地的旅游承载力提出了具体要求,还对湿地内外建筑景观高度造型色彩都有规定。
同时,禁止引进任何可能造成湿地公园生态环境破坏的外来物种,建立外来物种信息系统,并建立和及时更新最危险的入侵物种名录,防止其扩散。
条例立上了,效果怎么样?
记者采访了西溪国家湿地公园管委会。
《条例》的颁布,有效地改善了管理模式,西溪湿地的管理向精细化、标准化、法制化方向发展,通过建立一套标准长效的管理体系,有效保护了生态环境,整治了景区秩序,提升了景区品质,从某种意义上而言,也平衡了一直来最难把握的保护和利用的关系。
来看几个数字,在严格保护生态环境、严格执法方面,景区共查处偷捕、偷钓鱼90余起,查处偷摘果实10余起,对违章建筑、违法破坏绿化行为按照《条例》规定进行了查处,目前,公园内偷捕偷钓等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已经基本杜绝。
在查处破坏管理秩序的行为方面,取缔驱赶“黄牛”票贩300余起,取缔无证摊贩103起,查处、劝导违章停车300余起,制止违章搭建或说服对方到湿地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的20余起。
“正是凭借《条例》的威慑性,各项破坏景区管理行为都比之前减少了80%以上。”负责人说,湿地的旅游环境得到了有效提升,景区品质也上了一个新台阶。
加大监督增强监督实效
对本级政府、法院、检察院执行法律法规和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是地方人大常委会的又一重要职权。
常委会认真贯彻实施监督法,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加大监督力度,改进监督方式,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具体工作包括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加强对计划和财政预算的审查、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
就拿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来说,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以防止和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为重点,先后对30余件法律法规进行了执法检查,推进了法律法规在我市的正确实施。
特别是对环境保护问题,连续5年通过省、市、区(县、市)人大上下配合的方式开展执法检查,着重加强对水、大气和污染物排放以及节能减排工作的监督,督促政府部门加大环境保护力度,解决了许多影响市民健康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问题,推进了生态市和“低碳城市”建设。
【样本】
去年,常委会首次使用专题询问权。
议题直指跟食品安全有关的蔬菜农药残留监管问题。
询问会上,委员们抛出的问题很实在,就财政资金投入、分段监管体制、追溯管理制度、小型蔬菜门店监管等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专题询问。
而政府相关部门的负责人也一一给出了答案,作出了解释。
随后,市政府根据常委会审议意见,提出了整改措施。首次专题询问效果良好,也为今后常态化开展询问和质询工作积累了经验。
为增强监督实效,常委会还依照监督法的要求,积极探索新的监督方式。如开展专项工作评议。
常委会组织人大代表在听取市政府专项工作报告的基础上,对政府工作进行评议及满意度测评。同时,连续三年分别对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等不同环节的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专项评议,对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打造最佳食品安全城市发挥了重要作用。对廉租住房建设工作开展的专项评议,促进了我市保障性住房体系建设。对社会救助、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开展的专项评议,推进了我市社会保障体系的进一步完善。
此外,常委会还开展专题调研,学习借鉴全国人大成功经验,结合杭州实际,围绕城市建设和管理、破解“7+X”难题的一些难点、热点问题,督促政府解决实际问题。
针对信访工作,常委会将其作为人大监督工作内容的重要来源,加强领导,完善制度,强化督查,认真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
五年来共受理群众来信2778件,接待来访群众360批516人次。针对拆迁安置、涉法涉诉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处理了一些重大信访事项,推动了一大批信访问题的解决。
强化服务保障代表履职
常委会把代表工作作为基础性工作来抓,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代表服务工作,代表主体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
通过组织学习培训,增强代表依法履职意识和能力。
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走访代表、常委会领导接待代表日活动、定期向代表寄发人大刊物、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向代表书面通报常委会会议情况等制度,为代表知情知政提供服务。
尤其是代表闭会期间活动实效进一步增强。以“建生活品质之城,尽人大代表职责”为载体,以代表小组定向视察、代表进选区、政情报告会、专项工作评议等为主要抓手,努力增强代表活动实效。
深化“代表进社区”、“代表进选区”活动,支持代表进社区、进选区、进企业、进学校,联系选民、了解民情、反映民意。每年召开政情报告会,组织代表听取市政府工作汇报,既加强了政府与代表的沟通联系,又有利于代表及时了解和掌握政府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认真做好代表参与专项工作评议的组织工作,共组织市人大代表参与专项调研110余人次,参加评议会200余人次。
在围绕市委重大决策行使决定权,围绕国民经济计划和财政预决算行使决定权,围绕事关城市发展和民生问题的重大事项行使决定权,围绕推进依法治市进程行使决定权,对本行政区域内经济社会生活中的重大事项,认真进行审议并作出了一系列决议决定的同时,常委会还推进以民主促民生工作,加强地方政权建设,为东方品质之城建设提供机制和组织保证。
【样本】
如果非要从一个侧面,反映代表履职情况,那就必是议案建议无疑。
本届常委会把办理代表议案同立法工作结合起来。本届以来经人大会议主席团交付专门委员会审议的51件代表议案,都已审议通过并书面答复代表。
其中有10件议案涉及的立法项目已制定、修改法规并颁布实施;有8件议案涉及的立法项目已列入立法规划,其他尚不具备立法条件的议案,也分别向提出议案的代表作了说明。
常委会还把办理代表建议同监督工作结合起来,坚持热点、难点问题重点督办、领导接待日现场督办、不满意件重新督办、评比建议办理最满意件、走访建议承办大户、通报建议办理进度、进行办理工作“回头看”等方式,认真做好建议的办理和督办工作,提高办理质量。
本届以来,共办理和督办历次人大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建议2701件,闭会期间提出的建议76件。
在常委会和“一府两院”的共同努力下,有关农业农村工作、城市建设管理、环境整治、交通建设,以及教育、文化、卫生、宗教等方面的许多问题,都得到了较好解决,受到了群众好评。
可以说,议案建议办理质量逐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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