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4月05日讯 与人发生纠纷后,手机经常接到奇怪来电,一查才发觉有人以自己名义在网上发布虚假信息。张先生一气之下将纠纷对象告上法庭,但最后他却先行撤诉。这是咋回事呢?
据悉,几年前,张先生自己创业,经营一家卫浴用品专卖店。去年底,汪先生看中他店里的移门,双方达成买卖。岂料安装完毕后,移门出了点问题,双方就如何处理产生分歧,还闹到派出所,调解亦未果。
当时,汪先生怒气冲冲放狠话:“我要把这事闹上网!”为此,张先生几天来特地关注本地各大论坛,但没发现对方发帖,也就没放心上了。
谁知不久后,张先生忽然发现自己手机时常会接到莫名其妙的“骚扰”电话:一会儿问他是否要找保姆,一会问其是否招保安……
张先生不禁纳闷:偶尔打错电话还能理解,但“误拨”电话却源源不断,而且问询的事情又千奇百怪,难道有人在恶作剧?
为此,张先生赶紧上网查阅,结果发现有人在宁波本地的大型论坛、58同城、赶集网等热门网站上,以他的名义发布“找保姆”、“招保安”一类的虚假信息,还留下了张先生的手机号码。
张先生赶紧向警方报案。经调查,他发现信息发布的IP地址均是宁波江东某小区一间群租房,其中一位租客正是汪先生。对此,张先生非常生气,于2月中旬向江东法院起诉,要求对方立即停止侵害并公开致歉,赔偿其精神损失。
法院受理此案后与汪先生联系,但他对此事一口否认。汪先生表示,他每天忙生意,根本没时间做这些无聊的事。况且自己住的房子是群租房,电脑也是共用的,难保不是别人用电脑发布的信息。
由于张先生无法举证是汪先生侵权,最终他表示此案先行撤诉,待补充新证据后再起诉。
法官告诉记者,侵权纠纷一个最主要的要素,便是侵权主体明确。本案中,虽然张先生通过派出所查明了信息发布的IP,但因汪先生所住的是群租房,且4名租客均为流动人口,该IP对应的并非唯一主体,故侵权主体并不明确。张先生对此须承担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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