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瓶10块钱的药,引发了35万余元的索赔。昨天,江北法院开审一起状告药店的案件。
【案情回放】
去年10月,在宁波的吉林人黄大伯为了治疗痛风,在江北长兴路一家药店买了瓶10块钱的别嘌呤(处方药,有副作用,可能引起严重肝功能障碍)。
黄大伯儿子称,父亲服药几天后出现发烧、发热,就诊后征状一直未消。
11月11日,第一医院专家诊断为别嘌呤导致药物性急性肝功能衰竭。
14日,黄大伯抢救无效死亡,当时68岁。
黄大伯的妻子和两个儿子认为,医院已经确诊死因,药店作为医药行业专业机构,出售药品应该遵守相关规定,药店却在黄大伯没有医院处方的情况下,擅自推荐、出售处方药,而且没有提醒副作用,这才酿成了悲剧。
今年3月,三人起诉药店,索赔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35万余元。
庭辩
买药收据“骗”来的
昨天,黄大伯儿子和律师出庭,药店由律师出庭。
黄家念完起诉状,药店称,“要给大家一个真相。”
药店称,他们并没有向黄大伯推荐别嘌呤,去年10月9日,黄大伯来店里询问有无别嘌呤,当时店里没货,工作人员上网查了下,还跟黄大伯确认过。11日,店里有货了,黄大伯就买走了。
“他们现在出示的收据,其实是黄××去世后的12月,他儿媳上门骗开的,说想查询一下黄以前买了什么药,还说要开收据,按她要求写了10月15日……”
黄家也承认,收据确实是12月补开的,但也是因为之前药店没有出具收据。
药店能不能卖别嘌呤
双方最大的争议,是药店是否违规出售别嘌呤,黄大伯的死是否因为服用别嘌呤。
药店称,别嘌呤属于双轨处方药,也就是说既可凭处方销售,也可以采取店方登记销售。他们查到过2005年的一个相关文件,也咨询过药监局人员,证实文件还在实行。他们当时把别嘌呤卖给黄大伯也进行了登记,所以不存在违规出售。
黄家了解到的情况,则跟药店相反。
黄大伯儿子说,他们问过省药监局市场处,对方称,双轨制2006年已经取消,也就是说处方药现在都要凭处方买,药店销售给黄大伯别嘌呤属于违规。
“罪魁祸首”是不是别嘌呤
黄大伯的死是否因为服用别嘌呤,双方争议更大。
药店认为,医院的诊断意见写的其实是“别嘌呤过敏可能”,只是个可能性。而且他们查过黄大伯病史,发现他对抗生素等过敏,在治疗过程中那么多用药,难保是哪个药起了副作用。而且,黄大伯作为一个有服药知识的人,在服药前也应该阅读说明书。
黄家反驳说:“没有医院会写百分百肯定的诊断意见,为什么写别嘌呤而不是其他,说明这个是很大的可能性!”但他们也承认,黄大伯也有一定责任,但药店作为更具备专业知识的一方,没尽到提醒义务,责任更大。
药店的律师打了个比方:“我们都知道吸烟有害,很多人因此得了肺癌,难道他们都要去起诉卷烟厂?”
他同时帮药店老板打了个悲情牌,“老板是个80后,去年9月才开的店,借了好多钱,现在还负债,让他为了一瓶10块钱的药,赔出去30多万,明显不公平。”
“原告的亲属死亡了,这个不能用公平不公平来衡量”,黄家的律师说。
双方均有调解意愿,法庭未当庭宣判。
都市快报 通讯员 诸葛宁 记者 蒋煜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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