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4月12日讯(记者 潘杰 通讯员 谢晓颖)今天凌晨2点多,中河高架涌金立交的转盘处,一辆杭州牌照的马自达轿车一动不动,当时夜深人静,车辆稀少。
有什么蹊跷?
男子加班后难眠吸K粉兜风撞护栏
正在执勤的机动交警大队民警上前例行检查,才知道车子撞上了护栏。交警发现驾驶员林凯(化名)的眼神迷离、言语不清,人有点晕乎。可奇怪的是他身上没有明显酒气,酒精检测的结果也正常。按照规定,交警对林某的马自达进行了仔细检查,结果从车内查获了若干包粉末状物品,还伴有针筒等工具,交警判断林某涉嫌服用了国家管制的药品或其他违禁品。
记者下午从处理此案的湖滨派出所了解到,男子是余杭人,在杭州的一家公司上班,尿检结果显示其吸食了毒品K粉(氯胺酮)。昨晚,单位加班后很晚才回到家。因为前几天刚跟女友分手,他的心情有些低落,半天都没睡着,便在车里吸食了K粉后出门兜风,在涌金立交附近撞了护栏。
据悉,男子去年下半年起就开始吸食K粉,没有前科。目前,案件警方还在进一步调查中,男子将面临最高15天的治安拘留。
浙江今年起严查“毒驾” 1200人驾照被吊销
近些年来,合成毒品(俗称新型毒品)就像一张“画皮”,在时尚的外衣下渗透到社会中,成为不少人难以摆脱的“心魔”。
2010年4月1日,新昌人张某驾“马六”行至杭州上塘高架后,疯狂闯卡,并往高架下扔了一把手枪,他曾因吸食K粉两次被查;同年5月26日晚,傅某在吸食K粉后驾车冲入杭州滨江“垃圾街”,造成10多人群伤;2011年1月23日,民警查获涉嫌吸毒的余某时,他正开着出租车行驶在桐庐县富春路上,车里还载着一名乘客。
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和浙江省实施办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对“机动车驾驶人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仍继续驾驶的”,处二百元罚款。这也给很多“瘾君子”钻了空子,不过今年起浙江在查处“毒驾”方面将有“重拳”。
2012年1月1日,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使用规定》的相关规定,新修订的《浙江省禁毒条例》在全国率先推出了“毒驾”的相关限制性规定。规定:
吸毒成瘾人员被强制隔离戒毒或者被责令社区戒毒的,在戒毒期间不得申领机动车驾驶证;身体条件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其已经取得的机动车驾驶证应当依法注销。
因吸毒被行政处罚或者被强制隔离戒毒、被责令社区戒毒的人员,在行政处罚执行完毕或者解除戒毒后一年内申领、审验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提供吸毒检测报告。
截至2011年底,浙江全省共有1200多名吸毒成瘾人员的驾驶证被依法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