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4月23日讯 “同志,麻烦帮我看一下这房产证是真是假好吗?”近段时间,市房产交易中心服务窗口的工作人员,时不时接到市民类似的咨询。这些市民中,多数是拿到别人作为抵押的房产证后,放心借出钱的;而他们拿到市房产交易中心鉴别的房产证,却有不少被认定为假证。
今年一季度假房产证突增
据市房产交易中心统计,今年一季度,办证大厅收缴的假房产证、假他项权证共计25本,即平均每3个工作日不到就会发现一本假证。“这个数量和往年正常情况下相比,增加了两倍还多。”市房产交易中心方面有关负责人说。
当前,在民间借贷行为中,以房产作抵押的情况很普遍;而假房产证突增,显然值得所有借钱给他人的市民警惕。“假证就是一张废纸,拿它抵押借钱的人如果跑路了,抵押权人无法凭证处置抵押人的房产,很可能血本无归。”上述负责人表示。
以真证抵押风险仍然巨大
事实上,房管部门人士特别提醒说,即便市民拿到手的房产证是真的,但如果抵押权未在房管部门登记生效,据此借钱给别人的风险依然巨大。
举例而言,假设有市民以私下房产抵押的形式借给他人50万元,对方把其住房的房产证、土地证和契证都押给了该市民,并写了借条。现在对方跑路了,该市民申请法院拍卖房产,最终对方的这套住房拍卖了100万元;但如果对方另有4个债权人、且借贷款额均达到50万元,那么,该市民最后只能拿到拍卖款的1/5即20万元。
“身为房屋产权人的借款人,可以通过在报纸上刊登遗失公告,申请办理遗失补证;凭补办的房产证、土地证和契证,借款人还是可以办理房地产买卖、抵押等手续的。”市房产交易中心人士解释说。
房产抵押权经登记才能生效
按照物权法相关规定,房地产抵押权必须经登记方能生效。如果上述例子中的市民当初拉着对方到房管部门办理正规的房产抵押登记手续,则可以在对方房产被拍卖后,收回自己借出的全部钱。据市房产交易中心方面解释,房产抵押权经登记生效后,一旦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债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款项,优先受偿——即债务人即便有多个债权人,其房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也必须优先偿还抵押权人的债务,若还有余款,则再偿还其他债权人。(宁波晚报 记者 程旭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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