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美丽,女,汉族,1957年2月生,浙江湖州人,1975年9月参加工作,1992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副会长,湖州市吴兴区织里镇总工会副主席,织里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常务副主任,织里镇司法所所长。先后获得2008年省“司法行政系统十大最具影响力人物”、2010年全国劳动模范、2011年省“五五”普法先进个人。
参加工作三十多年,吴美丽用“走千家万户、出千方百计、讲千言万语、吃千辛万苦”的“四千”精神,用“细、活、情、正、硬”的工作作风,探索出一种“司法调解与普法工作紧密结合”的工作方法。2009年12月28日,“吴美丽工作室”正式挂牌成立,成为化解矛盾纠纷、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制宣传、维护弱势群体特别是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全新平台,带领工作室成员进百姓人家、听群众呼声、送温暖至心,以踏实作风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2011年,织里10.26群体性事件期间,吴美丽带领司法所工作人员放弃休息时间,日以继夜,坚守在自己的岗位上,相继走访了100多家童装企业。在所长吴美丽的牵头下,司法所全体成员对于不实的传言积极向群众进行澄清,同时,安抚外来民工和企业主。同时,针对大多数人群文化程度低,法律意识淡薄,吴美丽对企业主和民工们都进行了相应的普法教育,告知他们怎样才能防止受到不法侵害。竭力促进企业主与民工之间的和谐,加强与企业主和民工们的沟通,反复提醒告诫他们要遵纪守法。通过吴美丽和全体工作人员苦口婆心的规劝与疏导,很多企业慢慢恢复了生产,防止了社会问题的进一步恶化。
与此同时,吴美丽充分发挥平时积累的群众资源。“防民之口甚于防川”,对于老百姓不明白的、不满的,采取了积极的回应措施,一方面对于不理解的群众进行感情上的疏导,另一方面,通过司法所调解中心平日积累的“群众自愿”,把自愿的群众召集起来,向他们讲解现实情况,分析其中法律关系,告知应采取的相应措施,请平日里在司法所获得过帮助的民工同志在自己周围的范围内进行讲解和监督,号召其他所有民工同志端正思想和态度。以群众带群众,以疏导代替冷漠,在整个应急过程中,这一举动受到广大群众欢迎,不仅化解了部分群众的矛盾,也让部分群众加入到了维稳的队伍中来,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在平凡的岗位上,兢兢业业,任劳任怨,率先垂范,吴美丽用她扎实的工作作风赢得各级领导的支持,用她爱岗敬业的实际行动受到全体同事的敬意,用她娴熟的法律知识和灵活的工作方法获得当事人的信赖,用她善良高尚的人格换取广大人民的拥护与爱戴,用她创先争优的态度换得上级和领导的肯定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