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彬自1997年大学毕业,进入舟山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以来,一直战斗在反贪一线,先后担任市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政委、局长。2009年5月调任岱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加入反贪队伍十三年来,王彬先后先后参与、指挥查办135件职务犯罪案件,其中要案35件,查处涉案的副厅级官员1名、正处级官员16名、副处级官员18名,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500多万元。在其带领下,舟山市院反贪局在全省反贪综合业务考核中,连续三年跻身前三名,依法独立查办的两件要案被评为全省精品案件,先后被评为全市执法为民先进集体、全省优秀反贪局、全省十佳政法基层单位、荣记集体一等功一次、二等功两次、三等功三次。在检察工作实践中,他始终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恪尽职守,无私奉献,廉洁奉公,一身正气。他始终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开拓进取,改革创新,秉公办案,不徇私情,出色地履行了一名共产党员和人民检察官的神圣职责,为检察事业作出了突出贡献。先后获得全国优秀反贪局长、全国模范检察官、浙江省首届十佳检察官、浙江省检察机关优秀侦查员、舟山市首届十大求真务实典型代表、舟山市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多次荣立个人三等功。他所在的部门也先后被评为全省优秀反贪局、全省十佳政法基层单位、全市执法为民先进集体等,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记集体一等功1次,被省检察院记集体二等功3次、三等功3次。
王彬同志展现了新时期人民检察官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良好形象,是我县检察干警的杰出代表,也是全县政法机关和政法干警的表率和楷模。担任岱山检察院检察长以来,他带领全院干警,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深入实践检察工作主题,以“人争先进,事创一流”为目标,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大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先后荣获“市级文明单位”、“全省政法系统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先进集体”、“全省政法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全省基层院建设进步奖”等荣誉称号。
王彬检察长坚持从讲政治、讲全局的高度来谋划、推进检察工作,根据形势和发展需要,善于出思路、想点子、用人才。针对岱山案件总量少的现状,因地制宜,先后提出了“抓管理、树形象、突重点、创亮点、争领先”、“培育亮点、树优品牌、突出特色、整体推进”等工作思路。工作中坚持领导带头,任务到人,先行先试,不断激发全院干警争先创优的积极性和紧迫感。在他的感召和带领下,岱山检察院各项业务工作齐头并进,屡创佳绩。去年全院工作一举跻入全省同类院考核第六名,实现了新的跨越。他以高调做事,低调做人、行胜于言的工作作风赢得了干警的信任和爱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