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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全省非公有制企业先进文化建设摄影展的通知

  中共浙江省委新经济与新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文件

  浙两新〔2012〕4号

  各市委“两新”工委,省委“两新”工委各委员所在单位党委(党组),省直机关工委、省国资委党委,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党组,省级双重管理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省委十二届十次全会精神,进一步营造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先进文化建设的浓厚氛围,按照《关于开展非公有制企业文化建设展评活动的通知》(浙两新〔2011〕18号)要求,经与省摄影家协会商定,在今年“七一”前夕共同举办全省非公有制企业先进文化建设摄影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影展主题

  本次摄影展以“企业的文化、文化的企业”为主题。通过摄影的独特视角,用图片形式记录和反映近年来我省全面推进“红色引领”行动,以党建工作引领企业先进文化建设的成果,捕捉体现非公有制企业文化内涵、价值理念和个性特征的生动画面,展示企业风采,提升企业形象,打造企业品牌。

  二、拍摄对象

  以列入省、市、县(市、区)三级双重管理的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也可是省内其他已建立党组织的非公有制企业。

  三、参加人员

  非公有制企业出资人、党务工作者、党员和职工,各级摄影家协会成员以及从事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同志。

  四、主要步骤

  1、作品征集。各市和省直机关工委、省国资委党委以及各级摄影家协会做好宣传发动和作品征集工作。作品征集截止时间为5月31日下午17∶00,请各市和省直机关工委、省国资委党委统一汇总后,于6月4日前交至省委组织部两新组织党建处。

  2、汇总评审。省里对上报的作品进行整理汇总,组织专家评审,评选出若干幅获奖作品。获奖作品设“一等奖”5幅、“二等奖”10幅、“三等奖”20幅、“优秀奖”100幅,奖金分别为3000元、1000元、500元、100元。

  3、成果展示。省里在“七一”前夕举办全省非公有制企业先进文化建设摄影展,对获奖作品和优秀作品进行公开展览,并汇编成册。

  五、有关要求

  1、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彩色、黑白均可,每幅作品长边要求600—1000像素,不收电脑合成与暗房特技制作的照片。

  2、所有参赛作品一律制作为10英寸即长边为25厘米(不得装裱),背后标贴作品标题和简要拍摄说明(50字以内)、拍摄时间、地点、作者姓名、地址、联系电话。本次活动不收取报名费,所有应征作品恕不退稿。无作者资料的作品,举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

  3、每人选送的投稿作品不超过5幅。组照按1幅作品计算,每组不超过4幅。

  4、投稿作品肖像权、署名权、著作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负。凡入选参展作品,主办方可用于展览、作品集、报刊、杂志、网络等非商业性行为的宣传,不再另付稿酬。

  5、获奖作品作为申请加入省摄影家协会条件之一。

  联系人:包朝阳 联系电话:0571—87052344

  中共浙江省委新经济与新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

  2012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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