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5月15日讯 家里整理出过期的常用药该往哪里扔?有没有专门回收过期药品的地方?为了解决过期药品回收难的问题,2008年5月,嘉善县启动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工作,目前已在全县所有村(社区)和18个药房内设置了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箱。但近日记者调查发现,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工作开展4年来收效甚微,各村(社区)、药房的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箱不是“喂不饱”,就是难觅踪影,而居民对回收箱大多持不知道或质疑的态度,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工作面临尴尬处境。
药品一旦过期,不仅有效成分下降,而且会产生许多有害物质,如果像处理生活垃圾一样,随意将其往垃圾桶里一扔了事,则往往会带来一系列后患,不仅可能诱发疾病、危害人体健康,而且会对土壤、地下水等造成污染。更要命的是,一些包装完整的过期药品一旦被利欲熏心的人捡去,卖给不法分子,流入农村市场或回流至某些黑诊所,将对公众生命安全造成巨大威胁,其后果不堪设想。从这个意义上讲,嘉善县开展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工作,并对回收药品进行统一销毁,“销毁过程拍照并登记”,无疑是必要而且及时的。
然而,由于缺乏相应的激励机制,特别是长效工作机制,尽管过期药品回收工作初衷美好,开展效果却不尽如人意。一方面,村(社区)、药房里的药品回收箱长期空置,或者没有摆放出来。即便摆放在显眼位置,也大多缺乏专人负责管理;另一方面,不少民众并不知道过期药品应该往哪里送,个别知道的也由于嫌麻烦而选择就近丢弃。要想改变目前的这种状况,首先必须加大关于过期药品回收知识的宣传,增强公众的相关意识;其次应增加过期药品的回收网点,方便民众就近送交家中过期药品;此外,政府可考虑给予村(社区)、药房以及公民一定的经济补贴,以提高收、交双方的积极性。同时,不妨将过期药品的回收纳入卫生部门的日常工作范畴,使之得到制度性的保障,避免“一阵风”。
根据2009年中国家庭药箱调查结果显示,我国居民能正确处理过期药品的比例不到20%,有73.4%的居民处理过期药品的做法是扔到垃圾箱。联系到各地频频发生的“过期药品致人伤残”事件,应该说,建立完善的过期药品回收销毁机制已迫在眉睫,只有政府、社会、公众共同给力,才能防止过期药品“死而不僵”,继续流毒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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