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杭州5月15日电(记者 王俊禄)浙江省天台县一企业主因经营不善陷入困境,竟选择一跑了之,丢下了5300万元的债务。在天台法院的主持下,克服困难拍卖了企业厂房,并实施了拍卖款分配。5月15日,37名申请执行人陆续来到天台法院领取了1600余万元拍卖款。至此,一起因企业倒闭、企业主逃逸引发的上访案件得到解决。这也是天台县有史以来执行标的最大的案件。
浙江国腾进出口有限公司位于天台县三合镇,主要产品是铁路橡胶器材。2010年底,国腾公司在与一家外地企业接触的过程中,不慎受骗上当,巨额资金被骗,企业一时无法正常生产经营,陷入资金链断裂、重债缠身的境地。由于无法归还债务,公司法人代表人王女士和丈夫选择了跑路,再也没有消息。
此事在三合镇引起了一场震动,公司债权人和38名公司职工聚集在当地政府要求解决债务、劳动报酬问题。据统计,涉及国腾公司为被执行人的执行标的有2500余万元,涉及企业主个人的执行标的有2800余万元。
天台某建筑公司是涉案债权标的最大的企业。在2009年的时候,国腾公司与这家建筑公司签订了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由建筑公司承担其新厂区建筑工程。但刚过去一年,国腾公司就倒闭了,拖欠了建筑公司600余万元工程款。为此建筑公司在申请仲裁后向法院申请优先受偿执行,法院则依法查封了国腾公司厂房。
随后,案件进入了厂房资产评估拍卖程序,去年10月,1600万元拍卖款到位,38名公司职工劳动报酬得到优先发放,但在制定剩余款项分配方案时债权人们却难以达成一致。因为按照法律规定,公司财产只能偿还公司债务,个人债务与公司债务无关。为此个人债务申请执行人联名要求参与公司财产分配,公司债务申请执行人则针锋相对,两边各执一词,难以调和。
对此,天台法院高度重视,执行干警与当事人个对个谈话摸底做工作,掌握真实诉求底线,随时了解当事人动态信息,同时制定了三套分配预案。
4月10日,由天台县委政法委、法院、三合镇政府召集的全体债权人会议召开。法官们从公司账目不清、存在债务混同的特殊性,说明了共同参与分配的法律立足点。又从公司债务有限责任和个人债务无限责任的区别,说明了适当拉开公司债权分配和个人债权分配比例的可行性。
经过法律劝导和充分讨论,各方最终确定了分配方案:拍卖款除去优先受偿款及必要的费用后,可分配款一半由公司债权人分配,一半由个人债权人分配。今后如有法定代表人个人债务执行到位,公司债权人也可参与分配。这一方案得到各方认可,债权人全部在分配方案上签字同意。(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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