插图连诚
昨天下午2点半,西湖法院2121法庭。一个姑娘怯怯地走上被告席,短发,黑红脸蛋,微胖,白T恤、天蓝色牛仔裤。
她姓杨,21岁,云南人,涉嫌故意杀害自己的亲生女儿。
今年1月9日晚上7点,她把女儿生在城西一小区4楼宿舍的卫生间里,之后用塑料袋装着孩子,从四楼阳台扔了出去……
杨姑娘是西安一所专科学校的学生,去年11月,学校安排她和同学到杭州一家酒店实习。谁也不知道,当时她已经怀孕近7个月,孩子是同校一个男同学的,两人平时也不是特别要好,就是一般的同学关系。
去年4月,杨参加同学聚会,她和这个男同学都喝醉了,两人发生了关系。之后,谁都没有再提这件事。
当时杨并没有想到,她将为这糊涂的一夜付出极其惨重的代价。
不久,男同学因为家里有事,离开了学校。一个月后,杨姑娘发现自己怀孕了,但男同学的电话怎么也打不通。后来在网上遇到他,他听了之后却只回了两个字:笑话。之后再无音信。她痛不欲生,却不敢把这件事告诉任何一个人,包括家人,不敢也没有钱去做人流,就这么一直拖着。
实习时,为了避免人怀疑,酒店组织的军训、爬山、跳舞等活动,她都积极参加。大家都以为,她只是长胖了。
直到今年1月9日下午,她感到自己即将临产,才借故跟领导请了假,提前回了宿舍,宿舍在城西一小区的4楼。晚上7点,她生下了一个女孩,之后把孩子装进塑料袋从阳台扔了出去……
第二天在酒店上班时,她被抓。
父母得知这个消息后,不闻不问。学校听说后,马上将她开除,她还有几个月就能拿到毕业证了。除了被开除,她还面临刑事处罚。
开庭时,她的家人没有来,旁听席上只有一个穿衬衫西裤的中年男人,眉头紧锁,一言不发,他就是杨实习酒店的老总,杨出事后,酒店给她请了律师。
法官一敲法槌,庭审开始。
杨弓着背,噙着眼泪,鼻尖发红,检察官、法官问一句,她回答一句,不多说一个字,有时甚至直接沉默,求助地望着律师。
她说得最多的是,她怕,她没钱,她没能力养小孩。
法官大声说:“你一个大专生,尊重生命你不知道么?这是做人最基本的道理!”
酒店老总在旁听席上直叹气,小声跟我说:“她真不是冷漠,她是太木讷,遇到事情不知道该怎么办,也不晓得去找人商量。她是个可怜人啊。”
律师说,杨是个苦孩子。她长在大山里,家境贫寒,又天生一只眼睛失明,从小受尽嘲笑,很自卑。考上大专后,她的学费、生活费都是靠自己打工赚的。她在酒店表现很好,特别勤快,就是话少,很内向。
“她做错了事,现在这个下场,谁都不管她了。我们不帮她,谁来帮?”酒店老总一脸无奈。
他说,出事后,自己和几个经理商量了下,都觉得该帮杨一把。他让一个知情的同学照顾杨,让她把身体养好,也防止她轻生,给她请律师,升职……
“记者同志,你如果要报道的话,千万别把小杨全名报出来,她是错了,但以后路还长……”
律师向法庭提交了一份酒店的求情书——
酒店员工证明,杨工作期间表现良好。酒店承诺,如果她被判处缓刑,酒店愿意继续接纳她,对她进行监管,出了事酒店负责。
律师恳请法庭对杨判处缓刑:“她是一失足才犯罪,社会应该帮助她……”
检察官望着杨说,不管怎样,好好改造,不为别的,只为对得起你失去的女儿。判刑是有一个期限的,但良心的惩罚却可能是一辈子。
她哭了。
法官宣判:杨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
杨大哭着被带往羁押室,法警给她戴上手铐。
老总双眼紧闭,仰天长叹一口气,之后也快步走向羁押室。
杨在一张一张法律文书上按手印,之后望着老总,满脸涨得通红,只流眼泪,说不出话。
“小杨,放心,我和×总都会去看你的,给你带衣服,我们一定会去看你的……”老总一脸难过地安慰她。
孩子一出生就是独立的生命任何人不能剥夺
承办法官杨法官:生命的起始标准是胎儿从母体里出来,可以自主呼吸。任何人都不能随意剥夺他人的生命。
承办检察官许检察官:生命是可贵的,一个生命在诞生之前,母亲有选择的权力,但一旦诞生,这个生命就只属于他自己,属于社会,任何人都没有随意结束这个生命的权力,即使是母亲也不例外。
故意杀人罪是刑法中性质最恶劣的犯罪之一。刑法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10年有期徒刑。
都市快报 记者 段静 通讯员 西法 西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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