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献血管理中心、浙江省血液中心主任吕杭军
浙江在线05月28日讯 6月14日是世界献血者日,今年的主题是“每个无偿献血者都是英雄”。浙江省献血管理办公室、省血液中心主任吕杭军在做客本报第137期名医大讲堂时表示,从1998年实行《献血法》以来,我省已经有600万人次参与无偿献血。为了方便这些平民英雄们,我省将从6月份率先在全国推行省内用血还血异地报销政策,这就意味着只要在省内任何地方参加了无偿献血,今后在省内任何地方用血,都可以在用血地报销。
家属间的互助献血并非硬性要求
“我省的无偿献血者是非常有爱心的,两年一次的全国表彰大会表彰一些做出突出贡献的无偿献血者,我省2008至2009年度受到表彰的无偿献血者达到了近万名,这在全国都是领先的。”吕主任说,从2006年到2011年五年间,我省临床用血量大增,从150吨快速上升到了180吨,这些血液的保障都归功于无偿献血者的支持。”
然而,临床用血的刚性需求增长非常快,以每年10%至15%的速度在上升。尽管我省的人口献血率已经达到了1.87%,超过了世界卫生组织推荐的1%的标准,不过和欧美发达国家的4%的人口献血率相比,还存在很大差距。
吕主任以杭州的用血情况为例指出,2011年杭州地区的临床用血量达到了48.8吨,今年预计将上升到49吨左右,按照这个需求量,献血人数每天需达到500人以上,而这仅仅是能保障临床用血的基本需求,还不包括许多突发状况下增加的用血需求。
所以,在广大无偿献血者努力的情况下,省血液中心希望病患的家属能从保证用血的角度出发,主动参加家属间的互助献血。
“家属间的互助献血,是我们目前无偿献血中的一个有益补充,主要是在血液严重紧缺时,由医务人员对择期手术者进行动员,这是一个国际惯例。”吕主任说,病患需要用血,作为家属在身体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主动献血也是一种对病患关爱的体现。
“现在大家存在一些误解,觉得这是强迫病患家属献血,互助献血并非硬性要求,而是一种献血动员,在重大抢救过程中不保障用血的情况是绝对不允许的。”吕主任说。
省内异地用血报销6月启动
吕主任在做客名医大讲堂时透露,我省已经完成省内献血异地还血报销的准备工作,6月份将率先在国内开展这项工作。
该项工作是卫生部于日前发出的通知中提出的,要求各省(区、市)从今年9月1日起在本行政区域内开展省内异地用血报销工作,为无偿献血者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目前,许多无偿献血者都碰到过这样的情况,即献血在甲地,而用血在乙地,无偿献血者可以通过报销的方式享受无偿用血,但是必须回到甲地去报销用血的费用,而且因为各地用血还血标准不一致,也给无偿献血者带来许多的不便。
我省血液中心一直在努力破除异地用血报销难题,日前完成了初步的准备工作,将于6月份启动,以后只要是省内献血的,在省内任何地方用血都可以在当地报销。
“要实现还血异地报销存在三大难点,首先是无偿献血信息核对的难点,需要全省信息联网;其次是身份信息的核对,因为献血和用血在两个地方的,核实献血者和用血者的亲属关系存在难度;最后是还血报销比例的统一。这些难点都已经陆续克服。”吕主任说。不过,因为这项工作千头万绪,在推行之初可能会存在一些不完善的地方,希望广大无偿献血者能够谅解,省血液中心将不断改进工作。
据了解,除了推行献血异地报销政策外,我省目前正在酝酿扩大无偿献血者的免费用血者的范围,按照《浙江省实施<献血法>办法》规定,免费用血仅仅覆盖到配偶、子女和父母这些直系亲属,有一些无偿献血者觉得爷爷奶奶这样的群体也应在享受范围里,为此,我省目前正在力争突破这个问题。
-读者互动
网友“聆听你的哀伤”:我怎么知道我献几次血了,无偿献血证丢了怎么补?我现在离最后一次献血大概也有五年了,若有一天要使用血,要怎么申请?
吕杭军:如果你是2000年以后参与无偿献血,我省的血液管理信息系统是有记录并可以查询的,丢了献血证原则上本人凭身份证到献血地献血管理办公室进行补办。按照浙江省的规定,本人献血五年后等量免费用血,用血后凭本人的身份证、献血证、医院的用血凭证及出院小结原件到当地献血管理办公室报销。6月份起,可以在用血地进行还血报销。
网友“一米阳光”:我是嘉兴的,曾经献过一次血,后来,我父亲心脏手术,不能享受有关无偿献血的优惠政策,请问为什么?
吕杭军:按照我省的还血报销政策,献血者本人自献血之日起五年内,5倍量免费用血,其家庭成员(父母、子女、配偶)2倍量免费用血;五年后本人等量免费用血,家庭成员暂不能享受。关于该问题,现已提请省人大对我省还血报销政策进行优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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