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6月01日讯 连日来,在遂昌的浙江元立集团,许多员工都非常激动地私下议论着这么一件事:“一名妇女从遂昌三中对面的桥上跳下,是元立集团峰力公司经理林志龙奋不顾身救起她!”
事情追溯到5月17日晚9时许,按照惯例,林志龙都要到遂昌第三中学接晚自习回家的女儿。等待中的他突然发现一名妇女纵身跳入河中。
出于求生本能,落水妇女喝了几口河水后挣扎着从河中浮起,继而又沉入水中,并向下游漂去。经验告诉林志龙,下游的水远比上游深得多,而且水下暗流涌动,时刻危及着跳水妇女的生命。看到此情景,林志龙立马用手机拨通110。拨通电话并说明情况后,不容多想,来不及脱下衣服的他纵身跃入河中,奋力向那名妇女游去。费了好大劲,林志龙成功将这名妇女救上来。
待林志龙将落水妇女救上岸后,110也已经赶到。将救起的妇女交给现场的110工作人员后,他便悄然离开。
同样在桥上等待接子女放学回家的家长有不少人认识林志龙,大家从他们口中得知低调的“救人英雄”来自元立集团。
事后,林志龙又回归到正常的工作生活中,只字未提救人之事。直到5月19日,元立集团党委副书记金华勇从永康出差回来,听到公司一些员工议论着林志龙见义勇为的事迹。经证实,确有其事。于是,金华勇第一时间发出两条微博,林志龙的英雄事迹随即被更多人得知,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大家给予了积极评价。“党员的模范代表!”、“黯淡中绽放美丽——他在平凡中做出最不平凡的事!好样的!”……
“那时候我也没细想,只是心里觉得,要我眼睁睁地看着一个鲜活的生命就这样消逝,实在做不到。我只有一个信念,就是一定要把落水者救上来。这也是我应该做的。”事后,林志龙谈起救人时说。
“林志龙救人义举绝不是一时感情冲动。他平时做人的原则就是‘帮助他人,是自己最大的快乐’”。峰力公司办公室主任王慧玲告诉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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