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山:雷管配上“身份证”严控民用爆炸品
2012年06月08日 15:38:06
浙江在线06月08日讯 矿区1年要用1600多吨炸药,这些炸药如果无法监控,遗留在社会上是极大的安全隐患。为预防爆炸物品被不法分子利用,衢州常山警方采用电子雷管,并给每枚雷管办理了“身份证”:配有独立的编码,以此加强对民用爆炸物品的安全监管。
前天下午,常山县公安局治安大队的民警来到辉埠镇一大型矿山,检查炸药的登记、消耗情况。“常山有丰富的矿山资源,所以爆炸物品的使用量是很大的。”治安大队民警鲁金池说,为了严格控制爆炸物品的流向,他们都会不定期进行检查,如果有矿区违规使用炸药,最低罚款5万元,严重的将进行停业整顿。
鲁金池介绍,矿区是爆炸物品使用的源头,而爆炸物品的购买、使用都有严格的程序,“矿区购买炸药不能用现金,只能用专门的银行卡,如果炸药没用完,矿区是不能存放的,必须由民爆公司回收,像购买炸药的数量、日期、使用量等都必须有完整的台账”。
鲁金池还说,常山警方采用电子雷管,“这一装置是在普通的瞬发雷管中安装电子控制电路,每枚雷管配有独立的编码,根据编码可以准确追溯雷管的去向,防止流入社会”,“电子雷管可以实现‘事前控制’‘事后追溯’,减少雷管流失社会后被不法分子利用制造事端的可能”。
2009年至2011年,常山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民用爆炸物品审批窗口共办理审批炸药3706余吨,电子雷管96万余枚,其中2011年一年审批了1600余吨炸药。
来源:
衢州新闻网-衢州晚报
作者:
记者 华国正 通讯员 江一萍
编辑:
陈丽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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