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德裕,男,1952年11月出生,1989年2月入党,宁波市江北区总工会职工维权帮扶中心副主任。“职工维权帮扶工作事关社会和谐稳定,我们始终坚持‘六心’服务——接待来访热心、听取反映诚心、了解情况细心、启发疏导贴心、说明解释耐心、处理问题不偏心。”对于怎样在创先争优活动中为职工维权提供更好地支持与帮扶,毛德裕有自己的理解。
在创先争优服务维权帮扶实际工作中,毛德裕立足工会职工维权事业,爱岗敬业、忠于职守、真诚奉献,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调解结案成功率始终保持100%,赢得了广大职工群众的高度评价,先后获得“全国工会系统‘五五’普法先进个人”、“市优秀工会干部”、“先进信访个人”等各种荣誉称号10多个。
为提高维权工作能力,毛德裕从抓根本入手,不断把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工会法》、《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当作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同时坚持“职工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始终以饱满的工作热情面对每一位求助者。四川籍外来务工人员段某,在宁波某工贸公司工作时遭遇工伤,出院后原单位拒绝支付其护理费和生活费。段某无奈找到了江北区职工维权中心,毛德裕了解情况后,多次前往段某工作所在地反复做工作,最终用人单位除同意支付工资和医疗费等各项补偿费用72391.71元外,还决定每月补助段某生活费500元。联系段某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毛德裕还帮助其向江北区总工会申请了困难补助,获得一次性补助金800元。
在实际工作中,毛德裕深刻体会到,对遭遇侵权的职工提供法律帮助,支持他们通过司法程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只是维权的手段之一,但并非解决矛盾的唯一途径。因此,他在工会法律维权活动中,始终立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着眼于职工切身利益的科学维护,主张运用依法协商、主动协调、调解在先的处理劳动争议的方式,全力发挥工会维权作用,着力减轻职工负担、节约司法资源。如外来务工人员顾某在工作中受伤致残摘除了左眼,经劳动部门认定为工伤,但因其与用人单位在赔偿额度上的分歧,导致双方矛盾激化,关系僵持。毛德裕同志针对双方问题的症结,多次与用人单位联系,梳理矛盾,晓以利害,最终顾某放弃了过高的索赔要求,其所在公司参照工伤五级标准支付了20余万元工伤赔偿,双方达成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