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俊伟,男,1965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浙江省司法厅办公室副主任。曾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获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等荣誉。
自1994年到厅办公室工作以来,他始终以高度的敬业精神和扎实的工作作风,兢兢业业、勤勤恳恳地做好本职工作。在人手少工作多的情况下,为切实履行好职责,经常牺牲休息时间加班加点。为人诚恳,处事低调,严以律已,宽以待人,尊重领导,团结同志,虚心好学,乐于助人。工作不计较份内份外,全心全意地为机关处室和基层单位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得到了机关处室和基层单位的一致好评。
他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积极主动学习相关业务知识,不断提升自己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对外注重加强与有关部门联系,争取支持;对内注重加强与各处室沟通协调,形成合力,认真做好所担负的外事工作、信息化建设、会务、电子政务和保密等各项工作。
他始终牢记“外事工作无小事”的工作原则,认真遵守有关规定和程序,较好地完成了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的因公出国(境)管理工作和国(境)外来访团组的接待工作。特别是在省厅被确定为2010-2012年中国和芬兰两国司法部交流与合作的具体执行单位后,在部、厅领导的指导下,他通过积极沟通,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协调各方紧密配合,齐心协力,出色地完成了2010年9月中芬两国司法部在杭召开的“中芬罪犯矫正与康复研讨会”的组织保障工作,得到了司法部领导和与会中外嘉宾的好评。
他积极推进厅机关的信息化和电子政务建设,不断补充、更新知识,在网络建设、网站建设、应用建设和完善工作机制方面努力开展工作,在他的牵头组织和具体实施下,省厅2006年至2008年连续三年被省政府办公厅评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优秀单位,2009年和2010年连续两年被省政府办公厅评为电子政务建设综合考核优秀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