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万敏,1969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自1994年进入瑞安市人民法院以来,历任法警、执行员、助审员、审判员、执行局副局长等职位。因工作出色,成绩斐然,群众满意,陈万敏同志得到了温州中院、省高院及省政法委等上级部门领导的高度肯定,他先后荣立个人一等功一次、二等功三次、个人三等功两次,被授予“浙江省十佳执行法官”、“浙江省政法系统司法为民先进个人”、“浙江省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先进个人”、“温州市模范公务员”、“温州市优秀法官”、“瑞安市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并于2011年度被中共中央政法委评为“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共产党员”。
勤勉敬业的“拼命三郎”
在法院系统,他是出了名的“拼命三郎”和“办案状元”,办案数量历年均名列瑞安法院前茅。他就像一头老黄牛,默默耕耘,埋头苦干,不计回报。在审理岗位,他三年共审结民事案件1212件,结案标的额达4568万元;在执行岗位,他五年共办结执行案件1530件,执结标的额达1.046亿元。他几乎放弃了大部分午休时间和节假日时间,白加黑、五加二,长年累月,一如既往。在塘下法庭,他主动放弃午间休息时间,专为当地外来民工开设了“午间法庭”。“午间法庭”的做法也被《人民日报》、《浙江日报》、《浙江法制报》、新华网、新浪网、搜狐网等报纸媒体和网站广为宣传。
一心为民的“护法标兵”
陈万敏不仅干得多,而且干得好,办案既讲数量,更讲质量,他以他的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来维护法律的权威,筑牢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他审理的案件,调撤率高、服判率高,上诉率低,没有一件案件导致上访闹访。任执行员时,他总是穷尽执行措施,想方设法将案件执行完毕,千方百计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针对执行案件的特殊性,陈万敏突破传统的工作思路和方法,创立一套具有“陈氏”特色的执行工作规律:早出击,晚突击,节假日袭击。一些被执行人上班时间找不到,他就利用中午、晚上甚至清晨去找。他所执行的案件,执毕率总是瑞安法院最高。他收到的表扬信和锦旗堆满了办公室,他的事迹在当事人之间广为传颂。
率先垂范的“党员楷模”
他无论是工作还是生活中都力求率先垂范,用自身的言行感召周围的同志,让“党员”这一光荣称号在自己身上闪耀发光。2008年他调任执行局副局长岗位,分管民商案件执行,带领全局同志共执结各类案件超万件,没有发生任何违法违纪事件。他以身作则,身先士卒,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主动把矛盾尖锐、执行难度最大的案件揽给自己办,把最苦、最脏、最累的工作留给自己做。从不言苦,从不喊累,从不气馁,从不懈怠,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对党的忠诚,对工作的挚爱。瑞安法院执行局被评为2008年度春季集中执行活动先进集体,2009年度清理结案先进集体,2010年度无积案先进单位,和他的辛勤劳作密不可分。
对党忠诚,对人民忠诚,对法律忠诚,这是陈万敏的品格。正是这种品格,使他在多年法官生涯中,以他的坚毅和信念,守卫着世间的公平正义,维护着人民对政府的信任,守护着社会秩序的最后一道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