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哲海,出生于1965年,200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是临海福达液化气有限公司总经理。十多年来,他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者“见义勇为”四个字。他曾获得“浙江省见义勇为勇士”、“台州市道德模范”等荣誉称号。
2009年1月26日,杜桥镇毛竹下村村民葛良昌家里突然发生大火。此时,张哲海刚好开车路过,见前方浓烟滚滚,火势迅猛,他马上把车停下来。民宅里堆放着大量液化气钢瓶,随时可能爆炸。听说情况后,张哲海立即要求村民拿来水管接上自来水。“液化气有爆炸危险,等消防队赶到,肯定来不及了,你们在外面确保水源供给,我进去把钢瓶抢出来。”他二话没说,拿了一块湿毛巾捂住嘴巴,拖着自来水管,奋不顾身地冲入火海。待屋子里的液化气钢瓶被全部抢出来后,他又立即冲进屋内奋力扑火。衣服烧着了,用自来水管浇一下;脸被烤红了,用毛巾擦一下。在随后赶到的消防队员的共同努力下,大约半个小时左右,大火终被扑灭,保住了10间4层楼房,挽回经济损失200多万元,他自己却全身湿透,头发烧焦,眼睛也被浓烟熏红了。
像这样“不怕死”的举动,对张哲海来说是数不胜数:1995年,他穷追1名杀人逃犯1个多小时,杀人犯以刀相逼,他临危不惧,与其斗智斗勇,冒死将其抓获;1997年,超强台风登陆台州,他下村救人,堤坝决堤,他被冲入大海,在海上漂泊了5个多小时,成功救出三人,自己却因体力透支,在医院整整昏睡了5天;2006年,他单枪匹马,追击4名抢劫歹徒,协助公安机关捣毁了一个在椒江、临海、三门作案多起的犯罪团伙,他自己却英勇负伤……
虽曾多次与死神插肩而过,但他却从不退缩,始终坚守自己的“三不”原则:群众有难,决不旁观;坏人面前,临危不惧;危急时刻,永不退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