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6月15日讯 今年衢州市酒类市场专项整治情况不容乐观,尤其是红酒市场。为此,衢州市出台酒类行业监管新模式,要求酒类经营户必须在6月30日前取得特别标注“酒类”字样的《食品流通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方可经营。今后,消费者在购买酒类商品时要细看“特标”,从合法经营者手里购买。
衢州酒类市场的销售环境有望改善。昨天上午,记者从全市深化流通环节酒类企业经营行为长效监管工作会议上了解到,衢州市将建立酒类食品经营者特别标注、源头追溯、违法记录、日常巡查等创新监管制度,构建酒类行业监管新模式。
今年6752瓶违法酒被查处
买酒最怕买到假酒,特别是近年来,衢州市酒庄、酒类专卖店遍地开花,这其中有多少值得信赖?在衢州工商部门近几年对衢州市酒类市场进行的几次专项整治中发现,衢州市酒类市场不容乐观,尤其是红酒市场更是乱象丛生。
在今年开展的全市范围内酒类市场专项整治执法行动中,工商人员共检查各类酒水经营户1653家,截至目前共扣留封存各类涉嫌违法红酒6404瓶,白酒348瓶,货值92.3万元;立案查处各类酒类违法案件43起,移送司法机关案件1件。
经营户实行特别标注管理
为进一步构建酒类食品安全管理的防火墙,衢州市将首次实施特别标注制度,严格把握准入关。
根据要求,衢州市酒类经营户必须在6月30日前取得特别标注“酒类”字样的《食品流通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方可经营。未完成标注的,暂停企业年检;已通过年检的,进行行政指导等方式,督促经营者进行标注。
需要标注的酒类经营者主要有三类,分别是大型超市、酒类批发商和酒类专营者,包括酒庄、专卖店等专门从事或主要从事酒类销售的经营者。以上三类酒类经营者全市共259家,今后,消费者在购买酒类商品时要细看“特标”,从合法经营者手里购买。
17家酒类企业发出倡议书
除了对酒类经营户进行特标管理外,衢州市还将对酒类企业实行分类、分级管理,要求三类酒类经营户全部安装食品安全电子监控系统,保证酒类商品可追踪、溯源,并在全市建立酒类经营者信用评价和档案,对酒类经营者的违法违章等不良行为予以记录。
在昨天的会议上,衢州东方商厦等17家酒类企业,向全市同行发出倡议,建立推广《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及培训教育制度》、《食品安全承诺及信息公示制度》、《酒类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酒类经营“一票通”及电子台账制度》、《酒类贮存、销售、定期检查制度》和《消费者权益维护及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等企业自律制度,倡导依法承担法律义务,自觉规范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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