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水方,男,1956年7月出生,大专文化,中共党员,1987年10月从部队转业后参加公安工作,曾先后任长兴县公安局雉城镇派出所副所长、政保科副科长,2006年3月至今任虹星桥派出所里塘责任区民警。曾先后荣获省优秀人民警察、省劳动模范、省基层站所(办事窗口)行风建设先进个人、市“王法金式”优秀社区民警、为湖州公安作出突出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爱民模范警察、县级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
在全省公安机关开展“三评三访”、深化警务“大走访”活动中,徐水方始终把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的需求作为第一选择,把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他以警务室为平台,结合“警务广场”,深入基层、走村串户、入企走访,访民情、问实情、解民忧,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纠纷,做了许多好事实事,使辖区内真正做到了小事不出户,大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形成了一个资源共享、力量联用、工作联动、矛盾联调、治安联防、和谐联创的良好氛围。近年来,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明显提高,在全市名列前茅,得到了上级领导和业务部门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在基层工作六年多来,徐水方始终秉承“踏踏实实干工作,实实在在办事情”的原则,把根深深扎在了社区。他以“织一张平安网、立一项好规矩、做一个有心人”的“三个一”基础工作法和“脑筋活一点、精神振一点、行动快一点、效率高一点、做事多一点、理由少一点、胆量大一点、脾气小一点、说话轻一点、服务好一点”的“十个一点”工作理念为抓手,打实治安基础,服务了当地群众,确保了一方平安。他对自己的工作订了“十个办”原则,即今天的事今天办、重要的事立即办、困难的事想法办、能办的事马上办、复杂的事梳理办、越权的事请示办、琐碎的事抽空办、群众的事耐心办、限时的事计算办、所有的事认真办,用实际行动实现为群众服务、为民办实事的宗旨。
2012年新年伊始,徐水方在辖区内召开的由企业负责人、村干部和周边村民参加的警务广场活动中了解到,部分企业在扩建厂房和扩大企业用工场地时,周边少数村民为了个人私利,无理取闹,故意阻拦,给企业的正常发展造成了一定的影响。获悉这些情况后,徐水方立即行动,不分昼夜,连续几天挨个上门,逐户逐人做好劝说工作。在老徐耐心、诚心的劝说下,几起村民影响企业正常施工、生产的问题都得到了圆满解决。在“大走访”中,徐水方得知辖区内还有数百名高龄老人和行动不便的人员没有更换第二代身份证,为了方便这些人员,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老徐在征得所领导同意的情况下,将拍身份证的设备搬到警务室,利用双休日时间,就近给高龄老人和行动不便的人员拍身份证400余人次,还亲自上门接送数十名行动不便的人员,老百姓十分感激,亲切的称老徐为亲民、爱民好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