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春英,女,1956年12月出生,1985年入党。现任台州市椒江区洪家街道档桥村村委会委员、妇女主任、计生联系员。曾获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计划生育先进个人、全国计划生育协会先进个人、浙江省计划生育先进个人、台州计划生育先进个人、台州“百佳计生服务员”、台州优秀妇女工作者、椒江区“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当选为区党代表、区人大代表等称号。
26年奉献计生工作,无私服务育龄群众。自1983年担任村计生联系员以来,她26年如一日,尽心尽职做群众工作。期间克服丈夫病故、自己生病等困难,把人生最美好的青春年华献给村计划生育工作,并取得优异成绩。
带领妇女致富达小康,建成“省定新农村村标准村”。作为村妇女主任,她积极组织鼓励广大妇女接受劳动技能免费培训,使村内每位适龄妇女至少掌握了两门实用技术,同时积极联系来料加工,帮助妇女在家门口就业。目前全村家庭作坊式企业达260户,超过全村人口的80%,最大一户达到年收入上百万元,实现了妇女的充分就业和快速致富,人均纯收入超万元,超过小康标准。也为地方经济发展作出了贡献。被评为“省定新农村标准村”。
团结妇女,志愿行动,建成浙江省“巾帼示范村”。当选为副村长后,她进一步发挥妇女在两个文明建设中的作用,在村民发家致富的基础上,以“共建共享绿色家园”为契机,引领广大家庭积极参与“五好文明家庭”和“平安家庭”等创建活动。同时依托巾帼志愿者队伍,极力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其中留守儿童全部结对,还特别为外来人口子女创办学校一所,目前在校生400多人。解决了外出(来)务工妇女的后顾之忧。所在村先后荣获市、区“文明新村”、“社会治安先进村”等荣誉称号,被评为台州市“城乡环卫一体化”试点村、浙江省“巾帼示范村”。
“荣誉只能代表过去,还有更多的工作等看我去做。”王春英说,“计划生育是容易得罪人的工作,但是村民们对我如此信任,这是对我工作的最大肯定。虽然我今年已经56岁了,但是只要我还奋斗在计划生育工作这个岗位,我就会尽心尽力做好本职工作,脚踏实地地为老是姓服务,站好自己的岗,为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