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光,男,汉族,浙江永嘉人,1967年12月出生,198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年8月参加工作,大学本科学历,现任永嘉县瓯北城市新区党委副书记,县公安局党委委员、瓯北中心派出所所长。多年来,他带领基层民警战斗在最前线,建立了一支群众满意的公安派出所队伍,并构建起“瓯北大巡控”网络。先后被评为2006年市劳动模范、2007年市劳动模范、2009年省劳动模范,2011年立个人三等功一次。
破案一线的骁战将。“干工作就要拼命干”。这是林光常说的一句话。事实上,这正是他在公安战线28个春秋工作作风的真实写照。刑侦生涯期间,他亲自指挥和参与破获各类重特大刑事案件5000余起,打击处理犯罪嫌疑1000余名,为国家、集体和个人挽回经济损失600多万元。“2000.4.10”瓯北联运公司凶杀案、“2000.9.20”桥头重特大绑架小学生案、“2001.3.3”西溪中学生被杀案、“2001.4.18”黄田千石纵火杀人案、“2002”系列塘头山抢劫、强奸案、“2003.12.23”上塘轧钢厂抢劫杀人案、“2004.5.16”珠岸杀害儿童案、“2004.10.28”绑架儿童案等,一桩桩奇案、难案和疑案在他和他的战友们抽丝剥茧、去伪存真的推理下,终于真相大白、水落石出。
防控建设的践行者。“建立网格化的防控体系”是林光多年来努力的方向,他也是这样一步一个脚印扎实开展着这项工作。在他的努力下,积极争取财政拨款支持,成立一支120人组成的巡防大队,以“统一标准、统一培训、统一考核、统一调度”的管理方式确保队伍优越发展,并合理机构设置,采取网格化巡防模式,提高街面见警率。在此基础上,建立了具有强战斗力和高反应力的信息指挥室。信息指挥室辐射辖区1000余个监控点。此外,他牢固树立“警力有限,民力无穷”的理念,坚持以统一吸收、统一培训、统一着装、统一考核、统一指挥“五统一”为管理模式,集中开展培训和考核,进一步提高护村队员素质。
为民服务的好公仆。“解决群众实际困难,让群众满意”是林光服务为民的理念,他通过民意调查,找准目标和重点,多措并举,推出多项便民利民措施。多年来,他从不同角度收集群众建议和意见,找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切实解决好群众的实际困难。同时,他以“转变民警工作作风、提高民警办事效率、明确责任、规范执法、便民为民”为目标,使工作做到热情服务、严格执法、程序规范、快速高效,全面推进了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建设,端正了民警的执法思想,提升了群众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