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6月21日讯 6月19日下午3点30分左右,押解着王喜永从福建回到嘉兴的交警三大队事故中队中队长陆敏在单位门口“吓了一跳”,一条写着“法网恢恢,疏而不漏,11年逃犯终被抓获绳之以法”的横幅展示在他的面前,同时,男女老少20多人围了上来,他们之中还有人手捧锦旗和鲜花,“陆警官,你辛苦了”、“陆警官,真是太感谢你了”……
这是一起“耽搁”了长达11年的事故,交警三大队的事故交警已经换了一批又一批,全面了解这起事故的交警仅留有事故副大队长汪文剑和事故中队长陆敏。而这起案件能侦破,全靠汪文剑和陆敏有“咬住不放松”的精神。
儿子生日,父亲去世
2001年7月18日清晨6点左右,在原320国道南湖交通流量观测站(现嘉兴市区中环西路与中环南路交叉口附近),时年仅40岁的嘉兴市秀洲区王店镇人曹卫华驾驶着浙F牌照的“五羊”普通二轮摩托车,与一辆挂着安徽牌照的“时风”三轮农用车发生撞击,曹卫华当场倒在血泊之中,不省人事。
令人气愤的是,当交警接警后赶到现场时,肇事者已经弃车逃离。“我记得,当时现场除了那辆破旧的‘时风’三轮农用车内有一张一寸的男性单人证件照外,别无其他有价值的线索。”陆敏回忆说。
曹卫华最终因抢救无效死亡。那天正是曹卫华大儿子曹志仁17岁的生日。曹志仁还有个弟弟,当时才10岁,身有残疾,全家的重担一下子全落到了母亲的肩上。
两个名字,扑朔迷离
通过调查,交警获知那辆三轮农用车登记车主叫“王飞”,系安徽省颍上县人。
而由于农用车上装载着西瓜,交警判断,肇事者可能做贩运水果的生意。侦办此案的交警迅速拿着照片对附近村庄的暂住户和水果市场进行走访,在排摸了上百辆农用车后初步得知,照片上的男子叫“王喜永”。
经查,“王喜永”无机动车驾驶证,那么这本贴着“王喜永”照片,写着“王飞”名字的机动车驾驶证又是怎么回事呢?交警专门赶赴安徽当地展开调查,试图确认肇事者的真实身份,但由于当时安徽当地的户籍、车辆登记管理工作存在一些问题,始终无法查获“王喜永”及“王飞”的具体身份信息,案件陷入僵局。
逃了11年,终于归案
虽然肇事者逃逸了,但交警三大队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还是于2001年7月25日作出了事故认定:农用车驾驶员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涉嫌交通肇事罪。
2002年3月28日,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民事判决,判处肇事者承担赔偿金等共计8万余元。然而,由于种种原因,判决一直无法执行到位。人没了,经济赔偿也拿不到一分钱,受害者家属的遭遇令法官和民警十分感慨。
通过对案件的多次筛理和大量的调查、走访工作,加上随时与安徽警方保持沟通与协调,今年6月5日,肇事者的真实身份终于确定——他的真名确实叫王喜永,安徽人,1980年10月14日生。
为何警方11年后才终于查到王喜永?“当时那本写着‘王飞’名字的机动车驾驶证是伪证,出事后王喜永根本不敢回老家,逃到福建改名为‘王来营’躲了六七年。后来他回了一趟老家,又改名为‘王永’,考了驾驶证后跑到温州躲了4年多……他不停在‘洗’自己的身份,给我们的调查带来了很大困难。”汪文剑说。
确定肇事者身份后一切就化繁为简了,6月14日,在福建警方大力配合下,王喜永在福建省宁德地区霞浦镇被抓获;6月17日,陆敏等人前往福建;6月19日下午,王喜永被押解回嘉兴。
经审讯,王喜永对11年前驾车肇事致人死亡并逃逸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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