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6月22日讯 危化品企业发生严重泄漏事故之后,面对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的大笔费用,老板一跑了之,留下一堆“烂摊子”……这样的现象,有望在杭州得到杜绝。
昨天,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杭州拟出台一部《杭州市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征求意见稿)》),这部办法提出的一个核心概念,就是要求企业设立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专户储存,专项用于本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的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风险抵押金根据企业规模、行业特点、从业人数等多种因素综合考虑,最高500万,最低10万。
风险抵押金最高500万
哪些企业要设立风险抵押金?《办法(征求意见稿)》说,杭州市行政区域内矿山(不含煤矿,下同)、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交通运输等行业或领域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以及其他存在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企业,都是设立风险抵押金的对象。
风险抵押金,要缴多少?杭州拟规定,风险抵押金的总额原则上不超过500万元。具体到每个企业要缴多少,还得根据企业规模、行业特点、从业人数、销售收入等多种因素来考虑,比如,从业人数2000人以上的烟花爆竹生产厂家,缴存标准是300~500万元;从业人数100人以下,且上年营业额在500万元以下的交通运输企业,要按照从业人数每人0.5万元的标准来缴,最低10万元,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在管理上,风险抵押金实行分级监管,由市、区、县(市)安监部门和同级财政部门按照企业隶属关系共同来实施监管。
负责人逃逸或未主动承担责任
可使用风险抵押金
风险抵押金不能乱用。《办法(征求意见稿)》说,风险抵押金的使用范围是处理本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直接发生的抢险救灾费用和处理善后事宜直接发生的费用。对企业来说,风险抵押金是不能随便动用的,一般来说,相关费用应该由企业先行支付,如果确实要用到风险抵押金,得向监管部门提出申请,获批后,代理银行会办理相关费用支付。
不过,要是发生老板跑路或者企业没有在规定时间内主动承担责任,支付相关费用等现象,风险抵押金的监管部门就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使用风险抵押金来支付相关费用。
发生死亡事故,风险抵押金上浮
使用过汽车保险的人都知道,要是一年没出险,费率有折扣。出险次数多了,次年的保费很可能会上浮。《办法(征求意见稿)》中,也有一条类似的规定——
企业当年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没有用过风险抵押金,钱就自动转到下一年,企业也不用再增加存储。要是被核准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安全标准化企业了,风险抵押金的存储标准还能适当下浮,最高可下浮20%。
如果企业当年发生一次死亡1人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每死亡1人,风险抵押金的存储金额就增加30万。如果发生事故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但一次性使用风险抵押金超过(含)70%的,风险抵押金的存储金额标准也要上浮20%(上浮额度最高20万元。)
企业如果依法破产、关闭或者转到其它行业之后,可以提出申请撤销风险抵押金账户,里面的钱会转入企业账户中。
不过,杭州拟规定,这种情况下企业可以不再缴存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已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目前,杭州正考虑出台安全生产责任险的相关管理办法,比如拟规定企业要按规模、行业、安全管理水平等因素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用于被保险企业的从业人员人身伤亡、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经济赔偿,以及事故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置费用等等。当然,这笔钱也肯定不会是小数目,因为杭州规定,投保责任险时,每个从业人员的累计最高赔偿限额要不低于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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