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晚上,上海地铁第二运营有限公司在其官博上发布消息,提醒女性穿着太暴露可能导致色狼骚扰,请姑娘自重。上海的一些女志愿者在地铁二号线上打出了标语:“要清凉不要色狼”,“我可以骚,你不能扰。”
正方:请骚得有限度
董碧辉
穿什么样的衣服,关乎经济能力、关乎审美品位当然也关乎个人自由。每个人都有权利成为自己的专属衣架子,大冬天的,你有穿裙子的自由;三伏天里,你也有穿棉袄的自由,路人看着虽然别扭,但也不能冲上来扒你衣服,真敢这么干,是要吃官司的。但是这世界上没有绝对的自由,自由是有限度、有边界的。别人不能干涉你穿衣服的自由,并不意味着你在穿衣服这件事情上毫无限制。在自己家里,当然可以想少穿就少穿想不穿就不穿。但在地铁这种公众场合,你要穿得清凉可以,但不能清凉到让周围的人感到尴尬和不适。以地铁集团公布的那张透视装照片而论,已经是一种对别人的视觉骚扰。如果再清凉一点,那地铁上是要发生流鼻血事件的。总之,你可以骚,但请骚得有限度。
捍卫个人自由的意识当然可贵,但是在有这种意识之前,是不是更该有自我保护的意识。我不知道穿着暴露和遭遇咸猪手之间是否一定成正比,但我想假如这世界上存在这样一种色狼:不分姿色美丑,不分穿着暴露与否,一概等量齐观地骚扰之,那么应该也存在这样一种色狼:本无色心,但是在过于暴露的穿着面前,实在心痒难忍,忍不住骚扰了一下。有冲动型犯罪,也会有冲动型骚扰。古人云“慢藏诲盗,冶容诲淫”,意思是收藏财物不慎,等于叫人来偷,女子打扮得过于妖艳,无异于引诱人来调戏自己。就事论事而言,这句话还是有一定道理的。想想看,你身上绑着一大捆一大捆的人民币,在大街上跑来跑去,还要求小偷不来关注,不是荒唐得很嘛!露肉和露财在某种程度上是相似的。
“我可以骚,你不可扰。”好歹喊出了点个性,“要清凉不要色狼”这一句就有点无知了。地铁集团只负责完成运送乘客的任务,至于进入地铁的是不是色狼,人家是没有能力鉴别的。退一步说,就算知道某一乘客以前有性骚扰的前科,也无法拒绝别人上车,就算人家脑子里有着种种邪念,可没有犯罪事实,就无法构成犯罪。既然如此,地铁集团实在难以提供“无色狼专列”或“无色狼车厢”这一服务。人家能做的就是提醒你做好自我保护,地铁里不仅有小偷,也可能有色狼,提醒你看紧自己的钱包和提醒你穿着不要过分暴露,道理是一样的。
反方:管不了狼,就管羊
戎国强
地铁公司本不是管风化的部门。因为想管色狼,而“地铁狼较多,打不胜打”,又不能不打,于是,管不了“狼”,就管“羊”,“羊”比“狼”好管。
说一个人“不自重”,尤其是对女性来说,这是很重的话,一般情况下,一个人是不会说另一个人不自重的,即使要说,也要转弯抹角地说,要给人留面子,但是,地铁公司似乎没有考虑到要给清凉装女子留面子。没有考虑,是因为不用考虑。中国的传统,对“不自重”的女子,从来是不留面子的——所谓“习惯”,就是在悠久的文明史上被编程的文化基因。这个文化基因,色狼用肢体行为表现,“上海地铁二运”用书写行为表现。
有一个疑问:男性当中,赞成地铁公司这个微博的多呢,还是反对的多一些?以己度人,我相信多数男人是欢迎夏天的;如果因为地铁公司的这条微博,女性在地铁里穿得严实了,男人的视觉福利不是要受损失吗?这有点低俗,但是在不侵犯别人的前提下,低俗是一种权利。地铁公司很高雅,但他们侵犯了女性的权利,连带上了男人的低俗权利。
最不能理解的是网上那些骂女人穿得少是挑逗、勾引了自己的男人——一个男人,如果有那么色,他应该希望女性穿得清凉;那么他就不会那么理性地希望女性穿得严实些;如果他真的那么理性,那么他就不用担心自己会失控,也就用不着要求女性穿得多了。这种内心充满纠结、极度矛盾的人多了,真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
相比之下,我更愿意相信,那些赞成地铁公司这个微博的女性,是出于真心,或者说更接近真心,她们的立场更容易理解。赞成地铁微博的女性,应该是穿着相对保守的女性——这些人的言和行是一致的。这样的人多了,社会的安全性、可靠性会更高一些,不可控、不可预知的事情会少一些。如此,牺牲一点视觉福利也是值得的。最糟糕的是这种政策或规矩:要么规矩成了笑柄,以后没人当回事;要么规矩实行了,色狼不见少。老百姓什么也没有得到,连原有的那点季节性眼福也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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