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千里,浙江永嘉人,1962年9月出生,2004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1年6月参加工作,现担任永嘉县上塘治安巡逻大队副大队长、党支部书记,参加社会治安巡逻至今年已整整21年头。先后荣获温州市首届十大见义勇为勇士、温州市优秀共产党员、温州市第三届道德模范等荣誉,还当选为温州市第十届党代会代表。
自参加社会治安巡逻21年来,朱千里始终尽职尽责、无私奉献,心系县城平安和群众安危,在危险面前不畏惧,在困难面前不退缩,以饱满的热情、高昂的斗志和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二十一年如一日,义无返顾地投身于永嘉县城的义务巡逻工作,在无数个酷暑严冬的深夜里忠诚地保卫着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上塘治安巡逻大队是一个义务性质的基层群防群治队伍,开展巡逻活动并没有报酬。作为个体户的朱千里,不计较经济上的得失,不顾工作身心劳累,依然投身到巡防工作中去。虽然巡逻活动是义务的,巡防队伍也是业余的,但是朱千里却时刻以治安巡逻为职责,以保县城平安为己任,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去。2006年4月17日深夜,他妻子身患重感冒,请求丈夫能在家陪她,朱千里虽然心疼着妻子的病,却仍毅然地走向了巡逻的岗位。月18日凌晨1时许,他带领义务巡逻队员在县城沿江小区巡逻时,发现两名歹徒正对一名三轮车夫实施抢劫,并已将该三轮车夫刺伤。朱千里随即奋勇当先,冲上去与歹徒展开搏斗,在抓住一名抢劫疑犯后,被歹徒同伙连劈两刀,脸部伤口长达15厘米,血流如注,但朱千里仍毫不畏惧,紧抓歹徒不放,并最终在队友的协助下将歹徒擒获。他以自己的鲜血和伤痛,换来了被劫三轮车夫的生命。
2011年获得温州市第三届“十大道德模范(见义勇为)”奖时,组委会给他的颁奖词是:“他脸上有一条长达15厘米的伤疤,这是他对事业最忠心的印记。社会治安个体联防,他是积极的倡导者,更是忠诚的践行者。这项事业是他此生最无悔的选择。心系县城平安、心系群众安危,永嘉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成绩单上,有他一个光荣的名字。”